《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五十九) (第1/4页)
五十七、《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巽》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巽下巽上)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虞翻曰:《遁》二之四,柔得位而顺五刚,故“小亨”也。大人谓五。《离》目为见。二失位,利正往应五。故“利有攸往,利见大人”矣。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虞翻曰:《巽》为进退。干为武人。初失位,利之正为干,故“利武人之贞”矣。 九二:巽在床下, 宋衷曰:《巽》为木。二阳在上,初阴在下,庆之象也。二无应于上,退而据初,心在于下,故曰“巽在床下也”。 荀爽曰:床下,以喻近也。二者,军帅。三者,号令。故言“床下”。以明将之所专,不过军中事也。 “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荀爽曰:史以书勋,巫以告庙。纷,变。若,顺也。谓二以阳应阳,君所不臣,军师之象。征伐既毕,书勋告庙。当变而且顺五则吉。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矣。 九三:频巽,吝。 虞翻曰:频,頞也。谓二已变。三体《坎》、《艮》,《坎》为忧,艮为鼻,故“频巽”。无应在险,故“吝”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虞翻曰:田,谓二也。地中称田,失位无应,悔也。欲二之初,已得应之,故“悔亡”。二动得正,处中应五。五多功,故《象》曰“有功也”。二动《艮》为手,故称“获”。谓《艮《为狼,《坎》为豕。《艮》二之初,《离》为雉。故“获三品”矣。 翟元曰:田获三品,下三爻也:谓初《巽》为鸡;二《兑》为羊,三《离》为雉也。 案:《谷梁传》曰春猎曰田,夏曰苗,秋曰蓃,冬曰狩。田获三品: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注云:上杀中心,干之为豆实;次杀中髀骼,以供宾客;下杀中腹;充君之庖厨。尊神敬客之义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 虞翻曰:得位处中,故“贞吉,悔亡,无不利”也。《震》、《巽》相薄,雷风无形,当变之《震》矣。《巽》究为躁卦,故“无初有终”也。 “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虞翻曰:《震》,庚也。谓变初至二成《离》,至三成《震》,《震》主庚。《离》为日,《震》三爻在前,故“先庚三日”。谓益时也。动四至五成《离》,终上成《震》,《震》三爻在后,故“后庚三日”也。《巽》初失正,终变成《震》,得位,故“无初有终”,“吉”。《震》究为蕃鲜白,谓《巽》也。《巽》究为躁卦。躁卦,谓《震》也。与《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同义。五动成《蛊》,干成于甲,《震》成于庚,阴阳天地之始终,故经举甲庚于《蛊·彖》、《巽五》也。 上九:巽在床下, 虞翻曰:床下,谓初也。穷上反下成《震》,故“巽在床下”。《象》曰:“上穷也”。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 《九家易》曰:上为宗庙。礼封赏出军,皆先告庙,然后受行。三军之命,将之所专。故曰“巽在床下”也。 “丧其齐斧,贞凶。” 虞翻曰:变至三时,《离》毁入《坤》。《坤》为丧,《巽》为齐,《离》为斧,故“丧其齐斧”。三变失位故“贞凶”。 荀爽曰:军罢师旋,亦告于庙,还斧于君,故“丧齐斧”。正如其故,不执臣节,则凶。故曰“丧其齐斧,贞凶”。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巽》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六家,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内容最多。 《周易集解》对所谓《巽》卦汇编的注释六家,上至西汉中后期的《九家易》,下至唐代后期编汇者李鼎祚的“案”说。从这六家注释来看,皆是以“象数”去注释《周易》者,只是用卦象去穿凿附会的轻重而已。 如荀爽的注释两例,一例虽无用卦象去注释《周易》文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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