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5页)
他现在的心情,十分沉重。 一方面。 是因为收到了这个传票。 另一方面,则是怀疑田舒兰已经背叛了他。 刚才电话里的这个男声…… 狠狠刺痛了他。 “好,我知道了。” 而电话那头。 在听说他可能要坐牢之后,田舒兰的语气出奇的平静。 没有表现出丝毫担忧。 “砰!” 孟磊紧咬着牙,狠狠拍了一下桌子。 气得浑身抽搐。 …… 晋城。 养老院里。 在上班之余。 秦牧抽空便会和马明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度,进行远程指导。 这個案子…… 其实比较麻烦。 因为严格来说,孟磊的行为属于借钱不还。 从构成要件上来说…… 的确可以判定为诈骗。 但如果对方请个牛逼点的律师,有专业的法律指导的话,是完全有可能脱罪的。 比如说,将借钱行为往借贷纠纷上辩护。 之所以不还,是因为各种原因,情有可原。 再加上借贷纠纷,只属于经济纠纷,而非欺诈行为。 律师只要给力一点…… 完全可能将诈骗罪辩没。 法院的判决,最多是判处孟磊偿还所有人的借款。 并不能将孟磊送进去。 而现在距离开庭还有四天时间。 这段时间里,足够他找到一个牛逼的律师了。 “四天后又有个诈骗案?” 八卦的张清源等人,也在无意中得知了这件事情的后续。 “判决都下来了,那人居然还敢转移财产?” “我算是知道讨债有多难了,难怪网上有一群人专门干讨债的工作。” “靠法律讨债,实在是太麻烦了,听说这种专门讨债的人,讨债效率非常高。” “不过我觉得还是小秦的效率高,欠钱不还,直接给他往诈骗上搞,直接送人进去!” “……” 众人围到了秦牧四周。 激动的讨论了起来。 他们并不关心为什么构成了诈骗,只关心又有热闹看了。 而且。 这个案子…… 涉及了借钱纠纷。 生活中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们年轻时候都遇到过。 有着很深的代入感。 一个人一生中…… 难免遇到几个借钱不还的老赖。 如果都能用秦牧这种方法送进去的话,以后估计没人敢借钱不还了。 “我这种方法也不适用于所有老赖,想要把人送进去,需要有多起案例,情节严重才行。” 秦牧听着众人的讲述,嘴角抽了抽。 耐心解释道:“借钱行为,本来只属于经济纠纷,但孟磊的行为……对多人借钱,且都未还,情节较为严重。” 如果一个人只借了一个人的钱…… 那是无法将其定性为诈骗的。 只能算是经济纠纷。 可是…… 如果一个人借了多人的钱,且都未还,那他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律师牛逼一点,诈骗罪是有机会辩没的。 因为本质上,这属于同学间的借贷行为。 并非是针对陌生人的。 是基于同学之间的亲密关系,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借钱行为。 这是属于法律认可的,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 借钱不还…… 只是违法,并不一定犯罪。 “对方还有机会胜诉?” 张清源等人听后,再次瞪大了眼睛。 这种老赖…… 居然还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只是违法,而不犯罪。 “他们赢不了。” 秦牧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就算他们找到了牛逼的律师,能将诈骗罪辩没,也要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这种情况…… 他早就考虑到了。 牛逼的律师可以把诈骗罪辩没,但绝对逃不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项刑法…… 是在两年前最新设立的,针对的就是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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