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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被人听到。 樊先鸣是过来跑腿大伯有事找杨队长让他过来传达,说完就离开了,根本没看到林小薇和丁文珊。 “可惜了,他不是来找你的。”还故意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她才不愿意林小薇和村子里的人关系好。 林小薇比她高比她漂亮,在学校里因为不是一个年级还没什么比较,来这里的路上那些男同学都对她好,就连对她有好感的杨明义眼里也只有她。 她就是嫉妒林小薇,不想看到她过的比她好。 总算找到了个轻松活,大伯要跑腿的事全交给了他,还让他拿一般男性劳动力工分。 打了两天稻谷胳膊酸软手掌磨出水泡又破了,这根本就不是人干的活,还是跑腿轻松。 跑腿不太累中午吃过饭上山打肉。小动物好像也午休了,找了好久只发现了一只野鸡,从他头顶飞过飞到山上去了。他还没有很厉害,野鸡站着不动才能打中,一直飞还是往山上飞他不敢追。转了一圈没有收获藏好弹弓下山。 经过上次落水的事她没有再去村里的河边洗衣服,改到来村后的小河边。这边水浅只有他们知青来,她可以选个没人的时候过来,一个人洗衣服更自在。 每天捡棉花籽衣服脏的快,趁有时间她中午过来洗衣服。 樊先鸣在山上摸这摸那手脏了来河边洗手,远远看到下游有人在洗衣服。这是他第一次在这边看到人影,洗衣服大家都是在村里的河边,这边没石板不方便。 沿着小河往下游走,这条也是回村子的路。走近发现这人有些眼熟。 “是你?”怎么会是她。 没想到这里还有别人,樊先鸣突然出声吓到她松手衣服掉进河里了。 看到自己闯了祸马上去河边忙她捡衣服,是一件小背心。 “给我。”又是他,每次掉小背心都能遇到他。 “你怎么在这里洗衣服。”这里哪是洗衣服的地方,他打的肉都在上游洗,每次洗肉河水就会被血染红。 “我喜欢在这里洗,不行吗?” “我都不生你气了,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说话。”救了她被冤枉,又被造谣要娶她,后来还被她那样说,他都不生气了她为什么还是气鼓鼓的样子。 “我真喜欢在这里洗,这里没人,清净。你怎么会在这儿。”他欺负过她,她气过他,他们算是打平了。 “我喜欢来这里玩,要上工了你洗好了没有,我们一起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小女主也不大,还在念书就被下放。两人都需要成长,也会慢慢成熟起来,大家不要急*^_^* 这部的结局早就设定好,男主重要女主同样重要,女主不会换,如果实在接受不了林小薇的人设...⊙﹏⊙ 第十二章 “林小薇,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好不好。”他不想一辈做农民,想回城里。林小薇是城里人,他想知道这个时代城里是什么样子。 “好。”樊先鸣与丁文珊所说的那个人越来越不像,这样说话的他不想没文化的样子。 “我们能不能做朋友。”做朋友就能找她玩,听她说城里的事。 “樊先鸣,我会回省城的。”她不会留下来,不会嫁给这里的任何人。 “我知道,你要回城里我们就不能做朋友了吗?”回城了他们还能写信,他不想困在这里,想知道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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