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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聚,非得说“离”,没听说谁家给孩子起这种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亲妈和后爹俩文盲净顾着“湿意”了,给孩子起这么个名,纯粹是没事作死玩。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 第二章 小宝十一个月,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肉球,刚会扎着手下地走两步的时候,她爸就没了。 他的死法相当凶残,车祸——当时他正黑灯瞎火地值完夜班往家走,途中他琢磨着趁着没人,抄近道,就蹬着俩轮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刚上去就被一辆货车撞了,直接甩出去好几米。 连人再车,一起扁了,再没能鼓回来。 魏谦他们家也再次到了孤儿寡母的境地。 这其实也没什么,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寡母的家庭——比如天天早晨卖油条的麻子他们家。 别人也都擦干净眼泪,直起腰杆,照样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谦很快惊恐地发现,他那漂亮亲切的“妈妈”,一夜间又变成了操蛋的恶婆娘。 她伤心之余,似乎认定了自己这辈子比苦菜花还苦,已经不想活了,于是变本加厉地作起死来,她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并且经验丰富,端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谦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学,要想方设法地弄来钱,要照顾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妹妹,还要防着那个时刻会爆炸的女疯子。 到了后来,魏谦甚至不敢把宋小宝一个人放在家里。 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压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他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都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孬种——跟他们住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是古道热肠,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简直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经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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