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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么把我搬运下53楼的?真的就那么抱下去的?”正恍惚着,闻拾来莫名想起这件事来。 凌云霄微顿后用教人看不透的眼神望向闻拾来,“你太轻了,比采春轻太多。”他说,然后微妙地联想开来,“那时候我把他抱出医院,如今把你抱进医院。” 这是一个因果循环吗?闻拾来默默想。 “你太轻了,你有好好吃饭吗?”凌云霄忽然问。 闻拾来压抑住说不上是恼火还是烦闷的心情,他冷下表情淡淡回答:“凌先生,你交浅言深了。” 凌云霄并没有表现出被打击到的端倪,但他的眼睛明显黯了黯,随即,若无其事扬起微笑:“你说得对。等我们熟悉以后,我再劝你好好吃饭吧。” 闻拾来不自觉打量向眼前的男人。他怀疑自己是时采春,那么,凌云霄知道他的怀疑吗? 而凌云霄又是怎么想的? “对了,我的录音笔?”闻拾来另起话题。 凌云霄很快把放在床头柜上的录音笔递过去。如果在平时,闻拾来早就会注意到,但今天他的心太乱。他在接过录音笔后低头寻找自己最在意的那段录音。 /……之前我就说了,我总是在采春病房楼下,所以,我很清楚他的病房什么时候没人,什么时候消失会最晚被发现,包括,什么机会下能给他的葡萄糖中添加安眠药物。 那晚他睡得很沉,我抱着他从消防楼梯下楼,那条路上唯一的监控摄像头是自动旋转角度的,我在角落紧紧抱着采春,等保镖说可以后快步穿过走廊。 那套郊野别墅事先我已经让人打扫过,最大的房间我亲自量过尺寸,然后买了足够长的链条。当我亲手把昏睡中的采春放置在床上后,我将那根链条的锁扣锁在了他的脖子上……/ 闻拾来一边听着凌云霄的认罪证词,一边注视向后者。 “我有责任把这段录音交给警方。”他说。 凌云霄闻言神情不变,他看起来如此平静而温柔:“你当然可以那么做。我不会再犯错夺走任何人的自由。你有自由做任何想要的事。” ……可是,闻拾来根本不想那么做。 他在长时间的沉默后作出决定—— “我会先找到时采春,之后,由他来决定究竟该怎么做。” ☆、闻拾来 在约见常夏完成委托报告前,闻拾来的确进行了足够的调查用以获取足够证据。 例如说,他查到当初时采春在那场车祸中所受的伤势具体情况。其他外伤暂且不提,时采春最严重的一处伤是被玻璃碎片刺中相当接近心脏部位的要害--而与此同时,在闻拾来的左胸有一道明显伤疤。 又例如说,时采春是罕有的Rh阴性A型血人,而闻拾来的血型也是如此。 话说回来,其实这些物证都不是关键。结案的关键在于常夏自己。常夏是最有力的人证,他也是闻拾来最后需要确认的环节。 在以时采春的身份正式去见凌云霄前,闻拾来需要最确凿证据。换句话说,他急着见常夏,收钱是其次,最重要的就是确认闻拾来究竟是不是时采春。 从来积极配合的常夏在接到电话便立即赶来事务所。 闻拾来开门见山,在对方落座后直接便说:“我想,我已经把时采春带到了你面前。” 房间里没有第三个人。 常夏并不意外这一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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