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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做红烧牛肉、素炒嫩黄瓜、蒜泥白肉蔬菜卷、咸蛋蒸肉饼、醋溜白菜,加上一个菌菇炖鸡汤,五菜一汤,三个人吃也足够了。 就是饭要多煮,泰蒙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饭桶。 斑斑在旁边给小主人打下手,瞄着一道道新鲜出锅,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第无数次默默哀叹自己,看得着吃不到的命,不过旋即又精神抖擞起来,满目星星,小主人好能干!还会教斑斑做新鲜菜式!小主人是大好人! 很快,所有热气腾腾的饭菜都摆上了饭桌,一家三口开始其乐融融地吃晚饭。 泰蒙大口大口地扒饭吃肉,呼啦呼啦,吸溜吸溜,然后往巴德兰碗里丢了一块红烧牛肉,巴德兰嫌恶地看了一眼,最终还是夹起来吃进肚里,不过报复性地往泰蒙碗里倒了半盆子白菜,不理会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继续进攻其他美味佳肴。 君海澄捧着一只小碗,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一边小口小口地喝汤,心里十分满足,觉得自己就像成功喂饱了两只挑食小鸡仔的鸡妈妈,没办法,干爹爱吃荤,无肉不欢,平生最恨青菜杆子;爸爸爱吃素,有菜万岁,从来不喜肥肉块儿,想要把这两位同时伺候好,也不容易呀! 自我表扬一个!唔,他要多吃一块肥嫩鸡肉! 泰蒙刨了半桶饭,突然伤心兮兮地飙起小眼泪来:“儿子哟,你要是去帝都读书了,干爹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了,怎么办?谁来满足我的胃?” 干爹,你这么说斑斑会毒死你的。 “以后要是嫁了人,就更吃不上你做的饭了,要不,你不要嫁了,咱们给你娶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陪笑陪说话的老公回来?” 干爹,你这么说不用等斑斑毒死你,我就先弄死你了。 巴德兰忽然停下筷子:“澄澄,你真的要去圣华读书,不改变主意了?” 君海澄给爸爸碗里添了一个蔬菜卷,“嗯,别担心,爸爸。” 巴德兰眼中闪过一抹忧色。 他怎么可能不担心,他以前就是圣华医学系的学生,自然知道圣华里面是什么样子的,若论师资设备、实力影响,它的确是纳索魔首屈一指的学府,但它里面的竞争也是异常地激烈。尤其是,圣华是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一起招收的,每个进圣华的人都是天之骄子,骨子里一样骄傲,贵族大都看不起平民的粗俗无礼,偏激的贵族还会以折辱那些平民佼佼者为乐;平民也大都厌恶着贵族的傲慢虚伪,偏激的平民还会以对抗那些贵族公子哥为己任,总而言之,两者之间常常会有摩擦发生,甚至还死过人。昔日的唐冰兰,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在艺术方面很有才华的男孩子,被一个纨绔子弟活活地亵玩至死,最后这件事情被学校压下去了,纨绔子弟的家族只赔了一笔钱,什么事情也没有。 说实话,巴德兰一开始就不大乐意自己千娇万宠的宝贝儿子报考圣华学院,儿子长得太过漂亮,鲜嫩嫩的初开的蔷薇花一般,又是平民身份,在里面无依无靠,到时候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除此之外,巴德兰还担心一件事情,唐家就是在帝都那边的,十几年前唐祈在他们家闹过一场,后来就没有了动静,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不过巴德兰肯定,对于澄澄和泰蒙的存在,他们的关系,唐家一定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他才担心,澄澄孤身一人去到帝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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