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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管你什么三纲五常的! 但朝鲁是草原大贵族之后,宗族势力强大,本人又极为悍勇。孟和不敢轻易下手,但不除掉朝鲁总是觉得如鲠在喉一样的难受。不过,很快,草原的巫师——大萨满斯钦布赫就给孟和出一个软刀子杀人的主意。 “朝鲁以枭雄之姿鹰视草原,日久必为大汗之心腹大患。然朝鲁有大功于大汗,又兼宗族强悍,大汗不忍心为此一人而乱我草原,涂炭生灵无数。不如多赐牛马鹿羊,金银珠宝,以丧其心志;多送美色玩好,以娱其耳目。我料朝鲁戎马一生,奔波辛劳,若突然得到享乐必不思进取。纵若他不为所动,但王之天恩已深入其心,得此厚恩而反之,必遭草原民众唾弃!”“好好好!”孟和大汗拍着手连声叫好,赶紧依计行事。赏赐朝鲁无数珍贵的财物,一时间在草原便广泛传颂着两兄dii精的深厚友清。‘dii精帮兄打天下,兄给dii精享荣华。’这句草原谚语就是此时出现的。 与孟和大汗的处心积虑相比,朝鲁就显得单纯多了。草原上天生的好战血统给了他一颗勇敢的心,他渴望着杀戮,渴望着鲜血喷涌的感觉,渴望着用一个个敌人的头颅来证明自己是草原上真正的英雄。对于孟和大汗的恩赐他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不甘心。对于他来说在战场上痛快淋漓的厮杀才是真正的享受,直到孟和花了巨大代价从中原的南唐国买回了红极一时的秦淮名妓——李小宛。 第一卷浪子第007章雄师阿日斯兰作者按:本来是想轻轻一笔带过的故事,没想到越写越让自己感动,等写到第008章时作者本人也不由得潸然泪下。为英雄的壮志未酬身先死而难过,为小人的阴险毒辣而愤怒。但是限于要求,今天只能发第007章了。明天一定把第008章全文发出来,希望和读者们一起分享一下心灵震撼的感觉,那就是作者最大的快乐了。 李小宛相貌虽不出众,姿色如寻常女子。但神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一下子就打动了朝鲁的心。小宛与草原女子相比肤白面善,腰肢纤细,骨松肉软,更兼风月场上练得一身好“武艺”,直把朝鲁迷得神魂颠倒。明知是孟和大汗送来消磨自己意志的女人,却仍然一头栽进去不能自拔。宗族亲友,部下兄dii精都纷纷劝说朝鲁不要沉迷于女人,要创大业。可朝鲁爱美人不爱江山,干脆把领地分给几个幼子。自己则带着小宛追随于孟和大汗身边,他知道,如果不在孟和大汗的眼皮底下被监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避免与孟和一战。人无伤虎之意,虎有吃人之心。这年头由不得弱者选择,只能被强者选择。好在孟和大汗见朝鲁死了心的跟着小宛,便放弃了铲除朝鲁的目的,毕竟是为自己打天下的兄dii精,这么不明不白的杀了,有愧于心。 于是,朝鲁便放弃了兵权和势力,和小宛朝夕相处,其乐融融。小宛起初是带着孟和大汗的任务前去勾引朝鲁,但天长日久,也渐渐生出感清。知道这个男人为了自己放弃了争夺草原之王,心存感激之下无以回报,只能在床dii精之间变着花样的侍奉朝鲁。两人承鱼水之欢,小日子过得无比舒心。虽然在别人看来一个是沉迷女色的无脑莽汉,一个是千人骑万人压的荡。但鞋子只有穿在自己脚上才知道舒不舒服,管他人在背后说些什么! 没几年,小宛便给朝鲁生下一个孩子。取名阿日斯兰,汉语是雄狮的意思。阿日斯兰汇集了父母的全部优点:肤白貌美,体格健壮,有挽九马之力,射雕屠虎之能。朝鲁很是欢喜,其宗族之人也燃起了希望。既然老子不行,且看看这个天生资质过人的儿子如何。随着阿日斯兰渐渐长大,他的勇猛,他的智慧令宗族之人就越发的寄与厚望。于是,朝鲁的身边又开始日渐有追随者加入,颇有重拾旧日气色的苗头。 孟和大汗又一次深深的陷入了矛盾痛苦的挣扎之中,看着阿日斯兰的茁壮成长,说心里话,他是又羡慕又嫉妒。羡慕得是朝鲁的儿子长得即如此英挺,又有气壮山河的威猛,更兼才智过人。嫉妒的是自己的儿子没有一个比得上阿日斯兰的。不杀阿日斯兰唯恐自己的儿子们将来被他所灭,可要杀阿日斯兰一则没有理由,二则自己也实在是于心不忍,好端端的这么一位英雄少年毁在自己手上实在可惜。而且他还是自己的好兄dii精朝鲁的儿子,已经毁掉了父亲的一生,难道还要毁掉他儿子的一生?没奈何,他又一次找到了大萨满斯钦布赫。 “中原人有句谚语:太过锋利的刀总是容易折断。大汗何必介意这种可以轻易折断的刀?”“我只怕这刀子太利,没等折断之前就先把我的头颅zhanshou学断。”“这有何妨?略施小计必令朝鲁骨肉相残,永绝大汗之患。”“请大萨满指点……”“令阿日斯兰为万夫长,授军团长之职。统领儿野儿狼军七万人攻打中原的大齐,勿必多多抢夺粮食人口。”当年秋天,马儿正肥的时候,孟古大汗命令阿日斯兰领军前去大齐展开一年一度的秋祭。 秋祭是指每年到了秋天,草原人就要到中原大肆抢夺一番。主要是为了抢夺物资以便顺利的度过严寒的冬季。今年到中原抢夺的统帅居然是十六岁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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