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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机会,他会对那些房子说三个字:我不卖!如果非要在这份承诺上加上一个期限,他希望是……一万年! 或许,上天惩罚他变成了如今身无片瓦的租房客,就是因为当初他曾经想过卖掉几套房子? 一想到家里那十几套房子最后不知道便宜了谁,白春笙的心都在滴血!!! “三百多两银子?”三个人一起沉默了。 周婶婶沉默,是因为现在的她是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去造一栋乡下的宅子的,她的银子,是留给儿子读书考科举、留给女儿陪嫁用的,一文钱都不敢多花。 谢篁沉默,是因为他尝试着在他容量有限的脑子里想象了一下,若是三百多两银子全部买了他最爱吃的蛋黄,那得有多少蛋黄啊?起码得用一个大船才能装得下吧?还得是运送粮食的那种大船! 而商秋芦沉默,是因为羡慕。是的,羡慕!特别羡慕! 他很有钱,豫亲王府暗卫营是没有年龄之分的,有时候,某些特殊的地方,年龄越小,越是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反倒越容易混进去。所以,别看他年纪不大,论工龄的话,满打满算,他也差不多在豫亲王府伺候了十年了,每年的月钱,再加上出任务回来后的奖赏,出任务期间的某些“意外所得”,如今他的身家少数也有上万两银子了。 可是,那又如何呢? 即便银子堆积如山,只要他一天还是豫亲王府的暗卫,他的命都不是自己的,更何况那些银子?像白春笙这样光明正大地造一栋属于自己的宅子这种事,更是想都不要去想。 你见过哪家的暗卫有自己的宅子的?如果有的话,那也是假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任务需要…… 暗卫,是不配有自己的家的。 所以,这一刻,商秋芦突然特别羡慕白春笙。 这只河蚌妖虽然很穷,但是,他所赚到的每一个铜板,都是他自己的!他可以用这些银子造属于自己的宅子,过属于自己的人生,而他,不过是一只藏在暗处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葬身于黑暗之中了,或许,运气不好的话,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我倒是觉得掌柜的说的没错。”顿了顿,商秋芦第一个站出来赞同道,“这几日我在铺子里上菜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客人问我们店里的泡菜、辣椒酱和葱油能不能买一些带回去了,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不像本地人,想吃了就可以过来吃,无非是多走几步路罢了。那些外地来的客人,寻常几年间也难得来咱们镇上一次,吃着咱们的小菜和酱料好吃,难免便想带一些回去与家人分享。” “正是这样!”白春笙击掌道,“我想着咱们铺子外面的屋檐下面不是还有些空地吗?不如便在那里搭个小库房,将作坊里做好的泡菜和酱料放在那边,若是有客人要买,随时便能取出来卖了。” “此外,我和鲲哥也商量好了,作坊里产出的泡菜和酱料,若是店里卖不完的话,还可以托他用货船运到州府去卖,到时候赚来的银子扣掉成本,我另外分他三成,他也答应了。” “哦?白管事也要入股这作坊生意?”商秋芦眸光一闪,神色莫名地低下了头,假装剥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是啊!我跟他说我想造个宅子,正好,鲲哥说三郎和阿姌也渐渐长大了,一家四口再挤在一个屋子里也不好,阿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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