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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更加秀气了。 小手捂着嘴,她打了个呵欠,今天干了这么多的活儿,实在困的厉害。 但即使身子十分疲惫,回屋后薛素依旧强打起精神,从怀里将写满了秘方的小册子抽出来,放在炕洞里。 那程三娘前世里凭借她的秘方,在泾阳城混的风生水起,这辈子没了此物,她倒要看看那妇人还有没有发达的命数! 仔仔细细洗了把脸,用布巾子将面上的水珠擦得一干二净,薛素不肯有半分懈怠。 女儿家的容颜再是重要不过,她本来就被野蜂盯的满脸红肿,要是不好生养着,怕是更为瘆人。 转眼便过了好几日,薛素脸上的红疙瘩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过她死要面子活受罪,只要肌肤上还留有半点痕迹,就不想让别人看见,索性在肿胀全部消失之前一直用布巾子遮住脸。 这样虽然瞧不见被蜜蜂叮咬出来的疙瘩,但粗布巾子可不是上等的丝绸,不止半点儿也不柔滑细润,捂在身上反而十分闷热,能憋出一身汗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安宁村虽然不大,但拢共也有上百户人家,足足几千个人,那些碎嘴的妇人们一个个都本事的很,一传十十传百,薛素可能毁容的消息这几天内已经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 这天薛素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素娘。” 她转过身子,看到穿着一身粉裙的年轻女子小跑着冲到她跟前,脸蛋跟她有五分相似,不是堂妹薛月还能有谁? 因为跑的急了,薛月上气不接下气,脸蛋涨成了猪肝色。 薛月是二叔林忠的女儿,比薛素小了半岁,现在刚满十五。薛素还没出嫁之前,这个堂妹就四处找她麻烦,就跟趴在脚面上的癞蛤蟆似的,不咬人膈应人。 “你找我有什么事?” 听出女人语气中的不耐烦,薛月暗自咬了咬牙,扫了一眼她头上的布巾,语带担忧问: “我听说你毁容了,这可是大事,快把布巾解开让我瞧瞧,若是缺银子的话,我那还有点私房钱,说不定也能帮上你……” 薛家虽然也没有什么银钱,但薛忠在泾阳城里杀猪,每个月都有不少进项,比起土里刨食儿的普通农户强出了不知多少倍。 薛月是程忠的女儿,日子过的可比爹不疼娘不爱的薛素强得多了。 瞧瞧她身上穿着的新裙衫,料子虽然不算顶好,但也是绸布的,夏天穿着十分凉快,料子润泽,比起棉布裙子能贵出四五倍。 薛月眼底满是幸灾乐祸,从小她就看不上这个堂姐,不就小时候比她生的俊些吗?长大瘦的就跟麻杆似的,胸脯平坦,一旦曲线都没有。 想到此,薛月刻意挺了挺胸,她脸上涂着厚厚一层脂粉,只可惜底子不算太好,肌肤不够白润,一眼就能瞧出上妆的痕迹,再加上薛月脸上出了一层汗,脂粉混着汗珠滚滚而落,看不出半点儿美感。 见薛素不吭声,薛月有些急了,直接伸出手来,作势就要将布巾扯掉。 薛素一把将她的手给拍开,恼怒道: “你这是在做什么?要是闲的慌,就赶紧回家,别在我这儿闹腾!” 布巾没有挡住薛素的眼睛,看着她堪称凶恶的眼神,薛月收回手,悻悻道: “素娘,你这人还真是不知好歹,我是为了你好,咱们可是堂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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