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回忆录(01-02) (第3/4页)
和小瑶分了手。 离开时,我甚至都没回头。 那时候,我甚至在这样想:「难道我天生就带着被绿的DEBFF么?」 第二章 两次恋爱,两次都因女友劈腿,我被绿了而告终。 这令我很受伤,直感觉无法再相信爱情了。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写作的。 写作是因为无聊,无聊是因为我没有女朋友,而且也不想找女朋友。 那时候,我听李志的歌。 有一首叫。 有一句歌词是: 「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 然后我便明白了,原来我就是被这屁给熏了两次。 于是我的部,名字就叫。 写的很长——大概有八万来字——也很真实,因为写的都是我自己的经历。 只是人物名字换了换,情节稍微改动了一些而已。 恰逢学校文学社招人,我看到了广告,就将这篇拿去投了稿。 三天以后,张固就来找我了。 张固就是靴子。 靴子是校文学社的副社长之一。 见到我,他直接对我说:「哥们儿,你的写的不错,可以在校报上发表 连载,只是你这书名,不太和谐,需要改改。」 我记得,当时靴子戴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留着长发,黑色的衬衣紧 紧的绷在他瘦瘦的身板儿上,两条腿细得让人有些担心。 可他的脚上,却踩着一双硕大的黑皮靴,上面挂满了闪亮的金属片儿,走起 路来,还会随着步伐叮叮当当的响。 后来我才知道,这便是他被人叫做「靴子」的原因。 一年四季,无论寒冬酷暑,靴子都只穿靴子。 问题是大皮靴不怎么透气,他又有脚气。 于是晚上睡觉前一脱鞋,他那脚味儿就极其感人了。 当然,这并非重点。 重点是靴子欣赏我的,并因此将我带进了校文学社。 文学社的社长是中文系的一位教授,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姓胡,挂名的, 平时也不管事儿。 所以社内的日常工作,就由靴子和另一位名叫毛小蕊的副社长来负责。 他们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编辑采编一份校报。 校报一个星期出一刊,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散文诗歌,校内新闻,故事。 作者主要是校内的学生,偶尔的,文学社也会找老师约稿。 前两者由毛小蕊负责,靴子只负责最后一项。 因为写散文诗歌和编撰新闻的学生比写的多,所以毛小蕊在文学社内的 「权力」,比靴子大。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靴子加入文学社,主要目的原本就不是为 了玩文学,而是泡妹子。 文学社里妹子多。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事实上,时间久了,我也就知道了,靴子在文学社里的「收获」,还真是不 少——当然,这是后话。 靴子招我进文学社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文学社刚成立,真写连载的作者 只有他一个,他需要扩充队伍。 可刚加入文学社,我便遇到了一场麻烦。 麻烦是毛小蕊不喜欢我的。 因为我的的女主角名叫杜小蕊,而杜小蕊是一个劈腿的女大学生。 毛小蕊认为,我这是对她的隐射和嘲讽,所以想要把我的掉,不 予发表,即便是靴子帮我说话,她也没改变主意。 我为此去找她谈话。 我对她解释说:「女主角的名字,我可以改,但我真不是在嘲讽你,毕竟在 写这个的时候,我根本不认识你。」 这里补充一些细节,当时是夏日的午后。 文学社的办公室在校图书馆的顶楼,顶楼的隔热不太好,所以办公室里有些 闷热。 很大的一间闲置阅览室,只放着七八套普通的课桌椅,空空荡荡的,说话都 有回音。 除此之外,办公室里还有四台装有w9系统的老电脑,以及一台老掉 牙的针式打印机,这便是文学社所有的办公设备。 毛小蕊就坐在一张课桌前,撑着稿纸,正在写着什么。 我的目光下垂。 她穿着热裤,两条腿伸直在课桌下,腿上的皮肤白皙而几近透明。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镶有水钻的凉鞋,脚趾甲上涂着亮色透明、带着彩色颗粒 装饰的指甲油。 听到我说话,毛小蕊并没有理我,而是继续埋着头写她的字。 看格式,应该是一首诗歌? 于是,我又开了口:「社长,你在听我说话么?」 毛小蕊这才抬起头来。 因为热,毛小蕊将有些自然卷曲的长发盘在脑后,这便显得她的脖子比平时 更加修长。 刺眼的阳光从窗户照射进室内,又穿过她的脖子,令我能看到她脖子上有一 根青色的静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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