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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留疤,但无论留不留疤,这样的疼痛经历过后,他确信这已足够另他对萧一崇念念不忘很久了。 侧腰最后还是如愿留疤了。 疤痕并不大,大指甲指甲盖的大小,颜色是很浅的褐色,落在陆岁星白皙的皮肉上,像朵枯萎了的小梅花。 陆岁星每天擦身体乳的时候都会特意避开它,生怕一不小心,它就消失了。他总会忍不住对着它发会儿愣,每天的感觉其实都有不同,酸涩的,不解的,茫然的,讽刺的,直到如今的,欢喜的。 但一直以来,都从未有过后悔的。 陆岁星生命里的前十九年的情感几乎已经完完全全义无反顾地倾注在了萧一崇一人身上,或许以后会无疾而终,但这段莽撞无畏的岁月,也被永远刻在了他的身上。 他是愿意的。 - 陆岁星觉得自己和萧一崇的感情在十分平缓地上升着,关系也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陆岁星和萧一崇线上聊天的时候,已经没有一开始这么紧张了,最起码打字的时候手不抖了。虽然还是会字字斟酌,但什么都会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嘛,急不得的——陆岁星这样安慰着自己。 他也会尝试着和萧一崇开一下小玩笑,因为他很担心萧一崇觉得他是个很无趣的人,不过他还是不会去终止和萧一崇的聊天框,只要萧一崇没说有什么事要忙,他就可以和萧一崇一直一直聊下去。 四月初的一个周六晚上,萧一崇突然问陆岁星以后要不要一起去图书馆。陆岁星又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11. 认识陆岁星已经一个多月了,萧一崇发现陆岁星是真的很胆小。 他仿佛就像一只刚刚流浪不久被捡回家里的小奶猫,洗洗干净后就浑身都是奶味,对着新家又是欢喜又是警惕。乖也是乖的,你招一招手它就会向你扑来,毫无心防地露出柔软脆弱的肚皮任你抚摸。可怯也是怯的,你不招呼它的时候,它就静静地缩成一小团待在角落里,圆乎乎湿漉漉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你,似乎来到这世间只为了做两件事情,一是等着你朝它招手,二是看到你招手后就朝你奔来然后扑倒你怀里。 萧一崇算是看出来了,若是他不动,陆岁星是万万不敢动的。搞不好他第一次向萧一崇搭话那天,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勇气值。 既然他不动,萧一崇便只好拿出更大的诱饵来了。 于是两分钟后,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陆岁星就收到了萧一崇的消息:“之前说的去柔湖春游,你还记得吗?下周末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柔湖野餐?” - 四月中旬,万物始盛。 柔湖算是他们城市本地人最喜欢去的一个地方。柔湖是个不算大的湖,当地政府却将这个小湖圈了起来,将其开发成了一个大公园。湖的四周是平坦的大草地,草地上种着将近百棵的桃树与樱花树,每到春季,桃樱争妍斗艳,粉白交错。蜂蝶寻蜜而来,湖中鱼尾摇曳,一片勃勃生机的盛景。 所以初春盛春的时候,柔湖总是人满为患。来观景的,来拍照的,来野餐的,数不胜数。为了能抢到位置,两人决定早些出发。 萧一崇到达公车站的时候,背着小书包的陆岁星已经在坐在长椅上等着他了。戴着白色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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