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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吟半晌,问道, “罗大哥,你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罗家和眼神深邃,显见是早就有了成算, “无论如何,我不能抛下我手下的作家,是走是留,如若他们愿意,我是一定要带着他们的。” 这就是不愿意再留在红星的意思了。 温向平眼中闪过了然。 罗家和笑笑, “我对红星自然是有感情在的,可红星的领导阶层……” 罗家和顿了顿, “算了,不说这些,你打算怎么办。” 温向平脸上露出一个笑, “罗大哥手下的作家想必没有一个庸才,罗大哥本身又是个极有能力的。我们一起换个东家,未必没有大杂志看得上。” 罗家和摇摇头,并没有温向平这么乐观, “我手下有十来个作家,就是有一些已经投身杨主编,也还有近十个,加上你我就是十几个,哪有杂志肯一口气要这么多人的。” 温向平微微前倾,露出一个神秘的笑, “如果我们接下来能出一个稳居全国销售榜首的作品,我们能不能吸引所有大杂志的目光。” 罗家和点头, “当然,你之前的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温向平又笑, “那如果这个作品,必须是以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参与为前提呢?” 罗家和一激灵,身子不由得前倾,脸上亦显出几分笑, “那就证明,我们具有同时被更好的大杂志挖掘的价值。” …… 温向平的打算,是给的译本写新版本,也就是俗称的同人文。 是由一个个故事组合而成,彼此并没有联系,而篇幅又短,最适合这种集体创作。 作家们要做的,就是把各自感兴趣的故事通读百遍,再细读百遍。等到闭着眼也能详详细细把整个故事都在脑海里彻底重现,并把握每一个场景设置和形象设置的意义,才能以自己的想法重新构写一篇,比如给主人公换个身份,给其中的一些情节做个更换,不一定全部都要王子爱公主,也不一定要写的多么天衣无缝,最重要的是情感的贴切和真诚…… 当然,作家也可以照着原来的文风写后续,不过前者显然更易出彩,也更易操作些,故而温向平和罗家和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前者。 毕竟写后续须得十分贴切作者思想,否则极易被大肆贬斥,吃力还不讨好,就比如争论了几百年的红楼。 温向平的这个想法不可谓不大胆,可也不可谓不新奇。 当下的译本寥寥,而出彩的译本就更是屈指可数,丑小鸭变白天鹅、王子爱公主还没有成为烂大街的俗套。倘若罗家和能同时拿出高水平的译本和新版本,必定会在整个文学界投下一颗原子弹,而所有杂志报刊,甚至作家协会的目光,都必定牢牢聚焦在温知秋他们这个作家团队身上。 这对于罗家和和温向平而言,无疑是一个绝好的、反败为胜、掌握主动权和制高点的方法。 温向平一边卯着劲尽己所能把反复翻译修改,待到甜宝和温朝阳都拍着手叫好才算,一边还要对自己挑的故事进行重编,任务极重,每天都是披星戴月的出门,披星戴月的回家。 罗家和虽然想帮忙,却是有心无力――他的英语不如温向平扎实灵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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