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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着憋着就习惯了。 不过这世上总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不知道哪个嘴欠的又给他起了个外号,二十四孝男朋友,然后迅速就在圈子里传开了。就因为他连续数次推掉了聚会?就因为他无意中提过几次要去接林菀下班?还是因为有几次应酬时抽空给她打了个电话?……好吧,二十四孝就二十四孝吧,他就这命了。 不过,他喜欢男朋友这个称谓。 有一次陈劲难得的腾出空来跟兄弟几个聚了聚,席间当然少不了姿色上佳的女人,他身边那姑娘跟被人抽了脊椎似的,一个劲儿的往他身上靠。大伙一致要求他为之前的数次缺席自罚三大杯,还得喝交杯酒,大的,陈劲也无所谓,反正以前又不是没玩过,男人么,逢场作戏是必须的。只是,当那女人柔软的身体贴上来时他忽然有种后退的冲动,强忍住之后又被她身上的香水味儿给刺激着了,他很有风度的没把酒水吐到她身上,却把自己给呛得咳嗽半天。 结束后大家都打算带各自怀里的女人回去,他打开钱包抽出一叠钞票递给他身边那位,女人似是被伤到了自尊一样,拉住他的袖子眨着大眼睛问:“我不好么?” 他笑笑说:“你很好,只是我家里已经有个更好的了。” 回去的路上接到方正电话:“阿劲,你越陷越深了,还能放手吗?” 他忘了当时怎么回答的了,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很言不由衷。他发现自己从来没这样回避过一个问题,他好笑的想,人性果然是软弱的,强者一旦有了人性,就会变回弱者。 回去时林菀已经睡着了,现在她的作息很规律,不到十点就能入睡。她身上沐浴露和洗发水的清新味道比美酒还让他沉醉,他坐在床边痴痴的看了她半晌。他想起大学修过的一门名著赏析课,有一次介绍的是,他对某一段印象特别深刻,那是简和罗彻斯特先生讨论他的疯老婆。 罗彻斯特说:“我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发了疯。要是你疯了,你想我会恨你吗……你身上每一丁点皮肉如同我自己身上的一样,对我来说都非常宝贵,病痛之时也一样如此。你的脑袋是我的宝贝,要是出了毛病,也照样是我的宝贝。要是你呓语连篇,我的胳膊会围住你,而不是紧身马甲——即使在动怒的时候你乱抓乱拉,对我说来也是迷人的……” 他当时嗤笑一声说,真他妈酸。现在想起那段话,他还是忍不住发笑,太他妈对了,简直写出了他的心声。 当天夜里,陈劲做了个梦,林菀离开了,毫无征兆的就走了,他立即吓醒,感觉到怀里的温热才舒了一口气,后背凉嗖嗖的,用手一摸一层冷汗。他在黑暗之中愣怔了好一阵子,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林菀不好,是不是就不用离开了?他不在乎她健不健康,就像罗彻斯特说的那样,她什么样子他都能接受,只要她像此刻这样呆在他身边就好。他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太疯狂了,也太自私了。 若是从前,没准儿真能做出来,现在,他做不到了。 可是,若是让他眼睁睁的看着林菀跟别的男人恋爱结婚,他自问做不到,一想到她会跟别人躺在一张床上,还要做那些亲密的事,他就会寝食难安心如虫咬,难保不会找人做掉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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