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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让我带一点回去献给陛下?” 秦小哥正要去拿,皇叔忽然说:“陛下从小就不吃羊肉。” 朕岂会被这小小的问题难住? 朕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殿下少时与陛下亲善,但毕竟两地相隔多年,人是会变的。陛下现在的喜好口味,恐怕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不然陛下怎么会派我出来全权负责采办呢?就是因为我和陛下口味出奇一致,我觉得好吃的陛下一定也爱吃,我就是陛下肚里的蛔虫!我敢打包票,陛下一定会对这道羊肉爱不释口。” 秦小哥立刻给朕再上了一盘孜然羊肉,朕打包一半,留了一半。 朕一边吃着孜然羊肉喝着米酒,一边和秦小哥聊做菜。 朕告诉小哥朕的家乡有一种椒,比胡椒更辣,因此叫做辣椒,鲜红似火十分漂亮,吃起来也像火焰在舌尖燃烧。 把辣椒晒干磨成细粉,和孜然一起撒在羊肉上,更能增益其味,特别香。 秦小哥很感兴趣:“小人自小飘零四海为家,见识过不少地方的风味,却从来没听说过这红如火的辣椒。不知女使姐姐故乡在哪里?” 说起这个朕甚是惆怅:“抬头见日,不见长安。天涯海角不足以形容其远,有生之年恐怕都回不去了。” 朕又喝了一碗酒,借着酒碗遮挡悄悄窥伺皇叔。 皇叔正好也转过来看朕。 看在朕孤苦伶仃有家不能回这么凄惨的份上,老天也该把皇叔配给朕弥补一下啊! 朕一边惆怅地怀念故乡一边吃着肉喝着酒,一不小心就喝得有点多,整一坛子都倒空了。 朕不该嘲笑古人未经蒸馏的米酒度数太低。 这酒后劲还挺大,而且上头。 朕有点晕。 朕看眼前的皇叔,竟然变幻出了两个。 朕伸手想去捞一个,两个却又合成一个。 皇叔若能真的变出两个就好了。 一个继续做陇西王,一个让朕带回去私藏。 朕对着皇叔露出痴汉的笑容。 朕大概是真的喝多了。 秦小哥将条案上狼藉的杯盘收起退下。 他一直跪坐一旁朕没注意,此刻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左边膝盖僵直变形,走路有些跛。 难怪这么年轻却在军中当伙夫。 秦小哥发觉朕在看他的左膝。 小哥倒是个豁达人,并不避讳:“这是大前年那场雪地之战受伤后冻坏的,回来就弯不了了。那是小人第一次上战场,还未来得及建功立业报效国家呢!” 朕安慰他说:“那场仗不是多亏了你的胡辣汤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在军中效力,都是报效国家!” 秦小哥乐呵呵地说:“也是!幸亏我还会烧饭,才能继续留着军中。那些伤残又无一技之长的,便只能领了抚恤回乡了。光是大雪中冻伤致残的,就有五百多人呢!更别提那些没活下来的!” 朕不由咋舌:“西北当真如此苦寒?” 秦小哥说:“百年难遇的严寒大雪,党项人也遭了灾。郡王殿下的手就是那时长出了冻疮,之后每年冬天都会复发。” 冻疮朕小时候也长过,那滋味真是,又痒又疼红肿溃烂,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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