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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是古书。从竹简到装订,各类样式均有。 夹在两座书架中间的位置摆着一张古木雕成的老式书桌,上面摆着一套笔墨纸砚。毛笔末端还沾着没有洗净的墨汁,砚台里也还剩下不少没用完的墨。 不出意外的话,下楼接她之前,他就在这里消磨时光。 舔着墨汁的毛笔不能这么干放着,因为对笔伤害很大。 凌歌没有多想,撩起裙摆拉开椅子坐下来,就着他摆放好的笔墨纸砚准备练字。 白术这样的身份,当然舍不得委屈自己。湖笔徽墨宣纸端砚,样样都是精品。 左手边放着一副他才写完的字,她一眼就看到那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 对于司马相如的这首上林赋,凌歌算不上多么喜欢,唯独对这一句上心。 白术的笔力遒劲,落在纸上的字连凌歌这个专业人士都要自愧不如。 说是要练字,实则所有时间都光顾着去看白术写出的成品去了。 她从事这个行业多年,除去老一辈的书法大师,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位,手里的笔上功夫到达这等境地。 但凡沉迷,时间就很容易过去。 白术做好晚餐上来叫人时,凌歌兀自看得兴起。听到他的声音,恍惚抬头“啊” 是难得一见的迷糊。 白术心情大好,走过去吻住她的唇,一触即离“下去吃饭。”看清她手里抱着的是自己手里出来的字,他挑眉,“喜欢” 她没有任何犹豫“喜欢。” “都是你的。” 她有些反应不过来“啊” “我都是你的,何况这些字。”似乎是怕她反驳,白术很快的接出下一句,“下楼吃饭。” 握住他朝她伸出的手,凌歌起身跟在他后面下楼。 三菜一汤,两个人吃绰绰有余。 白术的手艺真的很好,一桌子菜肴色香味俱佳。加上又是特意按照凌歌喜好选择的菜式,一不当心,凌歌多吃了小半碗。 收拾碗筷时,凌歌摊在椅子上满是哀怨“我要被你养城小胖球怎么办” 白术一本正经“荣幸之至。” 凌歌瞪他,然后仰头一口咬在他手腕上“谁夸你了” 他也不躲,站在那里让她咬着,脸上都是笑“我媳妇儿夸我做饭好吃。” 到底没忍心真的下重口,凌歌推开他的手,有气无力的趴在桌子边沿“下次不能让你做饭。” 他端着碗筷往厨房走,回答格外诚恳“好。” “可是你做饭好吃。” “但是你不想吃。” “我没不想吃” “是你自己不让我做饭。” “我” “乖,你饭量不大。”他继续诱哄,“即使吃撑,也不会长肉。” 凌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着他走进厨房,余晖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让他浑身度上一层金圈,好像会发光。 她蹭过去,跟从心声双手由后穿过他的腰身,一张脸紧紧的埋在他脊背上。 很明显的察觉到男人片刻的失神,随即他嘴角上扬,眼里化不开的都是爱恋。 若无其事的收拾完厨房,白术带着身后的小尾巴走到客厅,然后转身把她抱进怀里“凌歌。” 因为脑袋一直埋着,她声音很闷“恩” “这是真正意义上,你第一次主动抱我。”他声音含笑,不难让人听出他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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