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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要知道如今这世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干下来,就年节里头能吃些细粮肉食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宠物又嫌恶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高床软卧?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处境还要强一些。 野狗好歹还能和流浪汉争食。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 而公孙兰呢?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食,就是给她一块狗肉喂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出一张猪头脸。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虐待公孙兰的。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虐的兴致。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物,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器的倚仗,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顶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不肆意凌虐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何况畜生不如。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挺好的。 连敲碎她满口牙之后,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 还都是筷插不倒的稠稠的粥呢! 虽不是啥细粮粥,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 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老婆子,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就是家里人—— 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毛毛, 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浓稠的三碗粥,老婆子能舍得只为了那么一篮子栗子,就把自己换了? 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干不动的老婆子,谁还乐意要她? 愿意要她的,天知道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 别看老婆子没啥见识,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子栗子的功夫,她都不知道给自己脑补了多少种死法了。 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种。 然而老婆子还是把自己换出去了。 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 最起码的,总要她觉着,自己再硬要活着,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 否则但凡有活路,谁会想死呢? 便是要死,但凡不是实在没法子了,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 落叶尚且想着归根。 何况那么个一辈子就没走出过家门十里地的老婆子了。 此间百姓生活如此艰辛。 公孙兰这种恶贯满盈的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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