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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开关,黄志雄在他小腹上放平掌心按一按,又问了一句:“不舒服吗?” “我要是说没啥不舒服的,你是不是打算以后都直接这么来?”陈亦度尥着蹶子踹黄志雄的迎面骨,感觉和赤脚踢到了桌子腿什么的感觉差不多,干脆支使道:“我渴了,给口水。” 人大概都免不了有点劣根性,这是比较留余地的说法,再通俗易懂一点就是贱。当初他俩第一次滚到床上去的时候陈亦度完全忍不了黄志雄的粗暴野蛮(这时候他就选择性地忘记了那件事到底是谁先挑起的头),现在主动撩他的目的倒是要勾起他的凶性来——不凶的狼还能叫狼吗,那就成了哈士奇了。他喜欢黄志雄是喜欢一匹茹毛饮血的头狼,不是叼着木棍跑到自己面前傻逼呵呵吐出舌头的拆迁大队长。所以陈亦度撩了黄志雄一路,又晾了他大半天,这是妥妥地作死没错,可那也是欲仙欲死的死,和普通死法大有不同,简直是他们有史以来最爽的一次,但他唯独没料到的是,黄志雄在铁汉外表之下的那颗心比预想中的还要敏感得多。 论及黄志雄为什么敏感了起来,就得涉及到一个自古以来始终没有定论的问题:男人在床上的话到底能不能信? 比如陈亦度被搞到胡言乱语之前最后一句说得比较清楚的话,前半截是说喜欢自己,别管是喜欢自己什么吧,反正是说了喜欢的,后半截又是求着自己弄死他,黄志雄觉得弄死大概就是个比较夸张的形容——谁还没在床上说过天长地久此情不渝啊——那么前半句的喜欢想必也水分不少。想明白了这一点,高潮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无尽空虚,他捂着眼睛把叹气天衣无缝地藏在喘息里,觉得哪怕水分再多,能操出“喜欢”俩字儿来也是好的。他下床去开了灯,顺手在酒柜里抽了瓶金酒倒了三分之一杯,加满可乐之后端着走回床边递给陈亦度。 “试试看。”他手指很稳地扣住杯缘,小指托在杯底上,“应该不难喝。” 陈亦度在他手里喝了多半杯,咂咂嘴:“看着我喝你不馋?” 黄志雄用大拇指缓慢摩挲过陈亦度湿润的嘴唇,由嘴角到另一边嘴角,是宠爱亲昵不假,但也带着点他暂且没领会到的意思:“没事,你喝你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陈亦度的智商也好情商也好都是对外的,这年头想在一群老狐狸嘴里夺下肉来不是件容易事,即使他上头有人也一样。至于对黄志雄就是另外一种态度了,别管是谁救了谁谁睡了谁,总之一起共过患难这件事让他很自然地把黄志雄视为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那就可以随便一点,不用时时刻刻揣摩对方想的是什么,那太累了。他贪着黄志雄的精壮肉体不假,但更喜欢两人之间直来直去有话直说的氛围,这种感觉从他初中同桌知道他是陈某的儿子陈某某的孙子之后就从没有过了。因而陈亦度无比受用这点坦荡荡的亲昵宠爱,张开胳膊做了个要抱抱的姿势。 黄志雄犹豫了一下,先去浴室倒了残酒才回床上来把陈亦度搂怀里。刚才开着灯的时候他的影子已经印在视网膜上了,即使现在两个人又回到黑暗里,黄志雄也能记起每一寸自己看过,摸过,吻过的皮肤。 ——黄,你应该找个没人的地方,捆着他,绑着他,独占他的所有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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