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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 样地离开。 Part3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还能怎样?”这话,是问他的,也是问给自己的。 “也是 。”他笑,“不过半个月,你就投入了别的男人的怀里。看样子,你对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说的那么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气来的时候,说话总这么难听。 就像最初两人在一起,他给予她的爱总是轻描淡写,爱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时候她是微博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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