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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努力写一个正经的武侠故事 以及,后天开始爬月榜,求一发留言或者营养液QUQ ☆、第11章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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