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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估计都可以去和傅司远喝下午茶了。所以,稍微权衡了下,为了节省时间,程挽只能随意地打扮了下,就带着傅司远出了门。 程挽带傅司远去的是一家云吞面馆。那家店离程挽家较近,平时她懒得做饭,也就就近地在这里解决,而且这家店味道不错,因此,程挽成了这里的回头客。 店面规模虽不大,但店内装修十分素雅,而且环境卫生,加之这里附近有一家大学城,于是,每到饭点的时候,店里都坐满了人,放眼望去,大部分都是年轻稚嫩的大学生。 程挽带着傅司远来到这家店的时候,一坐下,就引起了轰动。尤其是店里的那些女孩子,一见到傅司远就两眼放光,纷纷拿出手机拍照。 程挽有些不满地撇了撇嘴,侧了侧身子,为他挡住了一部分视线,心里开始后悔带他来这里,以致被人围观。 但傅司远似乎没注意到这些,或者说他是压根就没有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他只是摇了摇头,有些无奈地道:“早知道你带我来这样的店,我就不穿得那么正式了。” 闻言,程挽轻咳了声,面上有些发烫,但为了挽回面子,她开始一本正经地瞎掰:“其实,我之所以会带你来这里是因为想到你以前很爱吃云吞面,恰好这家店的云吞面又做得相当不错,经过我的深思熟虑之下,就决定带你来这里了!” 一口气说完,她发现自己瞎掰的功力不减当年,然而,对面那人只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就毫不留情地拆穿:“你是因为这里离你家近,懒得走动了才带我来的吧。” “程挽,你忘记了要请我吃饭这件事了,对吗?” 对于这个令人窒息的问题,程挽机智地选择了回避,她轻咳了声,打着哈哈道:“哎呀,这面怎么还没上……” 然而,“啊”字还没说完,面就上来了。 程挽:“……” 好在傅司远也没再纠结这个问题,因为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那碗飘着葱花的云吞面上。 傅司远皱了皱眉,无声地望着程挽。 “行了行了,帮你挑出来好了吧!真是失策,我竟然忘了叫老板不要放葱,话说傅司远你也太挑食了吧,胡萝卜不吃,葱也不吃……” 说着,程挽便无比自然地拿过勺子去给傅司远挑出葱花,边挑边在碎碎念。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低头挑葱花的时候,对面那人正一脸宠溺地望着她,眼里的温柔满得快要溢出来。 晚上,傅司远洗完澡,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他的闹钟就响了。闹铃是熟悉的的钢琴曲,音乐响起的时候,傅司远快步走了过去,然后,他用手轻轻地摩挲着手机屏幕,过了半晌才把闹钟按掉。 在国外的时候,因为与父亲的赌注,导致他没办法跟程挽联系,有时候实在思念得厉害,他就反复地翻看她的照片,后来,他觉得还是不够,便把这首歌设为了闹铃,每天晚上听着熟悉的旋律,等到闹铃彻底停下来的时候,他就会对着手机轻轻地、温柔地唤一声“晚安”,就像是她就在自己面前,对着她说的一样。 可是现在么,他望着手机陷入了思考—— 片刻后,躺在床上的程挽接到了一条来自傅司远的短信。短信的内容十分简单,只有短短两个字,然而,就是这两个普普通通的汉字,让她久久无法移开眼。 晚安。 程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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