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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到底会不会写字! 事实证明,陶素会写字而且还写得很好,可惜是毛笔加繁体。 齐心拿着签上陶素大名的合同,不知道公司在收到这份合同后会不会觉得自己签的这个人有点奇怪。就算是习惯使用繁体字得台湾同胞们,也不会用毛笔签合同吧。不过,这字写得倒是真心不错,以后要是出演古代戏,写字什么的就可以真身上了。 再说,偶像明星还能写得一手好字,可是能帮他加不少分呢。不过,这简体字还是得学,学不会简体的话,至少也得会写硬笔字吧,总不能随身带着笔墨纸砚给粉丝们签名吧,这也太穿越了点。 合同签完了,齐心总算有了一点安全感,终于又心情紧紧观察起自己的新艺人来了。 既然要进城,陶素自带的那件古风十足的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了。昨晚,齐力随便从后备箱里巴拉了一件衣服给陶素穿上,当时没有仔细观察过,这会儿齐心才有心思细细起打量穿着齐力衣服的陶素来。 虽然有点不合身,但是现在一副大学生打扮的陶素依然当得上‘漂亮’两个字。 当然论起漂亮,还是那身古风的白衣更适合他一些。怎么说呢,有种飘飘欲仙的清新脱俗感。 靠,自己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这可是妖怪,不折不扣的千年老妖怪,和神仙什么的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话说,这种妖中带仙的气质,到底是什么品种的妖怪? 不过比起深究陶素的质量,齐心觉得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就是身为经纪人的自己应该给自己的艺人打扮一下,配置一些行头了,至少也配置几套合身的衣服吧。 齐心是个急性子回公司去。,立马拿上合同拽上陶素就出门采购去了,当然得随便把合同寄”哥!等等我!”发现被遗忘的齐力,立刻跟上大部队的脚步冲了出来。 第4章 绿树红花才是美 虽然穿着不合身的衣服,陶素依然是三个人中最吸引人眼球的那个。 或许因为衣服的原因,魅力多少打了点折扣,但是这种程度的大帅哥走在大街上,还是足够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的。随着注意到他们的人越来越多,投注在他们身上的目光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热烈,甚至于那些议论声音都已经不可阻止的飘进了他们的耳朵。 齐心觉得自己这次真是失策了。他本以为陶素虽然人长的漂亮,但是毕竟还不是什么大明星,也就没有费功夫去帮他做任何伪装,就这么直接把人给带了出来。 造成如今这种局面,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自己对周遭环境的判断不够敏锐同时也低估了陶素的魅力。 齐心本来还挺担心陶素这种千年不出门的老妖怪,突然被一群陌生人类如此‘热情’的对待,会变得很暴躁又或者是很‘得意’。 而这两种心态,都不是一个要进入演艺圈的人应该有的。毕竟因为工作的关系,艺人必须习惯站在聚光灯下,活在人们的视野中。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追逐,甚至于连自己私生活都会被别人拿来评头论足,他们失去了自由,他们没有。 说起来想要成为一个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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