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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不用同情我,你的下场不会比我好。他已经看中你很久,你的年龄相貌都有点像他那个真哥哥,要不是劳伦斯家主一直看重你,他早就想把你做成活尸收起来了。” “说不定他甚至想抱着你一起死。” “那你呢,你也想和阿宾一起死吗?”江覆水忍不住走得近了些:“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他不会这么容易就让你有一部分自由,甚至允许你们来往的。” “我的血里有毒。”rose淡淡地道:“自从他知道阿宾救了我,就来了兴趣。他留着阿宾,本来就是为了看别人像他一样崩溃。我那时候千方百计诱惑阿宾,可是都不管用,已经快要疯魔了……他就给了我一个建议。” “这种毒就像人类的毒瘾,不管什么东西都会着魔的。为了它,我只能忠心耿耿地做好一条狼狗,为了它,连阿宾也会忍不住喝我的血。” “我把我的血放在了酒里,阿宾尝到血味立刻就想吐,可他喝的不止是血,是毒。” 江覆水一步步向门外退去,只见床上平躺着的男人忽而睁开了眼,紧紧攥住了rose的手臂,像是恨极,却又像是要将他融入骨血。 rose急急地低下身去,抚摸着他的脸颊阖上了他的眼睛:“别睁开,你别睁开……就这样让我抱你一会儿,让我幻想一下,你至少会在梦里接受我……” 江覆水明明白白地知道,阿宾的眼神和rose的啜泣都不该为外人所知,外人也无从明白他们之间的纠葛。 他退了出去,不忘替他们关上门。 曾经他问过劳伦斯一个问题,如果他眷恋主人,离不开主人,是不是就叫做斯德哥尔摩? 这是他在书上看来的名词,发生于瑞典一家银行,抢劫犯和人质之间因施惠和施虐产生了微妙的关系,然而对一般斯德哥尔摩患者来说,一旦施虐者的施惠行为停止,那么这层朦胧的“感到被爱”的自我安慰也会立刻了断。 劳伦斯的反应是懒洋洋地命人烧了他在看的书,又塞给他几本儿童画:“就算你想做人质,我还不屑于去抢劫。” “这个世界本就是我的,没有什么值得我抢,你的人你的心都是如此。” 主人捧起他小巧精致的脸颊亲吻,唇舌缠绵语调淡漠:“就算我有天扔了你,杀了你,只要你还能喘气,你就只能想着你的主人。” 想起这件事令江覆水很痛苦,他忍不住攥着衣襟跪倒在地,头痛欲裂地大口喘息了起来。 看过方才的这些事,他已经做不回一个心如止水的奴隶了,他甚至连最低限度的自我欺骗都做不到—— 主人是错的,他不再想着他了,所有的温情脉脉都是假象,被恩赐的人没有过机会拒绝。 “怎么每次我看到你,你都这么狼狈?” 他现在的主人笑吟吟地迎着长廊尽头的天光走了出来,不由分说地便拉着他开始奔跑:“快走吧灰姑娘,长夜将尽了。” 江覆水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绷着疼,却不得不用尽力气迈开双腿跟上大笑的主人,他的视线融化成一滩,很快便数不清他们到底转过了长廊的几个回弯。 直到一抹熟悉的灿金映入眼帘,一道强硬的声音居高临下地拦住了他们的脚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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