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亚特兰大之旅 (第4/5页)
,虽然他已经疯了,可是他并不傻。” “那么,他打算怎么办呢?” “我不清楚,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线,所以我能搜集到许多情况,不过还不是全部。我知道时间、地点,甚至还清楚谁是杀手。” “噢?” “舍迈克要去佛罗里达,”说到这儿,卡朋幽默地评论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儿的是我,而不是他,这样所有的人都不会有麻烦了。舍迈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求上层的庇护。你知道的,他在最后的一分钟击败了对手艾尔史密斯,这使得他声名大振,不过他却在国会的选举中失利了,因为在白宫看来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这次总统换届之机,亲赴迈阿密寻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迈克打算在那里停留一周左右,弗兰克选择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制造血腥新闻,这表明他还没丧失全部的理智。” “你说你知道派去的杀手是谁。” “我只是知道计划中的人选,不过计划可能会随时更改,我们以后再说这个。黑勒,我之所以选中了你,首先是因为你是,或者说曾经是警察,你一定能处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跟踪舍迈克,万一被他们发现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会分子,只是一个诚实的、去佛罗里达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你还可以用枪。别担心,你会得到那里的持枪许可证的,你可以以私家侦探的身份去那里,我在迈阿密也有内应。” 我寻根究底地问道:“艾尔,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能力办这件事,你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 “杀手的名字并不重要。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金发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见过他的。”卡朋向我诡秘地一笑“现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为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曾经帮过卡朋一个什么样的忙了。虽然在我那么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会对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尔弗雷德杰克林格尔正独自一人走在密执安大街通往伊利诺中心车站的地下隧道里,当时他正要去乘坐通往华盛顿公园的三十二次专列。那天他戴着一顶草帽,一边洋洋自得地走着,一边悠闲地吸着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车时刻表前查看开车时间的时候,一把点三八式的无声手枪抵住了他的后衣领,一颗子弹无声无息地射进了林格尔的脑袋。当他的身体颓然倒下的时候,手里的雪茄仍然冒着烟。 那名凶手也戴着一顶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装,金发碧眼,身高大约在六英尺左右,体重约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他戴着手套,左手持枪,在林格尔无声无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枪扔在旁边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钻进了惊恐万状的人群中。 他一路飞奔,跑过了密执安大街,又向西转到了鲁道夫街上。当时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听见有人大喊“抓住那个人”时,就猛扑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凶手挥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转了一个弯拐进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个出口在繁华的闹市区,凶手就在那里不见了。 “正义的”新闻记者林格尔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枪杀了,整个芝加哥,尤其是他的报社老板麦考米克对此大为震惊。实际上,这名表面廉洁公正的记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会贿赂,也因此知道了许多黑社会的内幕,结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样被干掉了。在他死后,社会各界集资五万多美元用以悬赏捉拿凶手,人们一心一意地要为这名“站在惩治罪恶斗争最前沿的英雄”报仇雪恨。 可是时隔不久,林格尔的真实身份被揭穿了,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尴尬不安。林格尔在黑社会中也被称为“杰克”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记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达六万多美元。许多黑社会分子在私下里称他为“地下警察局长”因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会组织中往来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见某一位黑社会的老大,只要交给杰克一笔介绍费,他就能牵线搭桥,有时他也充当皮条客这样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华的林肯轿车以外,他在密执安州的海滩上还有一处私人避暑别墅,在佛罗里达也有一座同样的别墅。在芝加哥时,他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史蒂文森酒店里包了一套高级套房。在空闲时间,他既玩股票,又去赌马。他有两个最为亲密的朋友,一个是警察局长,另一个就是送给他钻石腰带的艾尔卡朋。 以凶手丢弃在犯罪现场的手枪为线索,查到了一个叫彼得添恩弗朗杰斯的武器商人。据他说,他在情人节那天,把包括凶器在内的几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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