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1/5页)
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仿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干笑两声道:“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么会突然流露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杠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么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 方筝讶然,心中问题马上涌出一箩筐。 “那么你怎么会有?又怎么知道我,又怎么会喜欢我?又怎么会” 风御骋不是不愿回答,只是他的自制力没有好到佳人在抱却不找机会偷香,尤其在他悸动的这一刻。他的唇覆上了她的,狂烈地索取他恋了六年所该回报的情感,补偿他失魂落魄的相思。 勃发的情潮不会有魇足的一刻,除非他得到她的一切;这认知闪入他脑海,才让两人有喘息的空间。他不能在这里、也不能在情感未定、未得她真心前有所逾越,否则那就与强取袄夺的行径没两样了。珍视她,就以尊重的方式来求取芳心,否则他不必苦苦等候六年,等到一切情况允许他出现她面前才来台湾。 “你还没有回答我。”方筝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但她并没有设法掩饰或躲避,反正吻都吻了,消弭了刚才灼人的气氛与她的不安,她就不必为这种亲密感到害羞了。所以她仍是直视他。 他轻声道:“我在艾森总部看到那帧照片。” “咦?你怎么知道艾森总部?又哪有机会进入那里?或着你根本就是那里面的人?”不会吧?这个人看起来不像会被任人消灭工作场所的人,如果他是黑道中的人,也应该会是个角头老大吧?不像是会受人支使的人。事实不就证明了,雇用他几个月以来,他哪里有一点当人手下的自觉?简直比老板还逍遥自由。 “我不是那组织的人,事实上我们是敌对的。” “那你”她冲口而出的话乍止于某个了悟。“我明白了,是你消灭了艾森总部,让他们来不及派人来解决我这个case。”也就是之前与蝶起闲聊中所说的不明人士。 “你是预料之外的收获。”他轻抚她发丝。“你差点香消玉殒在十八岁那年。” “那我还真该感谢你不小心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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