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时(父女,高H)_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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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第2/2页)

,没几天跳海自杀了。

    何飞飞遗留一本日记,里面记述了少女的种种痴情苦恋。男主看后感动非常,突然理解了他出轨的父亲,和女主蓝采分手,独自远赴他乡。

    许多年后,男主功成名就,成为知名艺术家。他回国开演奏会,女主和他变成点头之交,他的心中只有为他殉情的何飞飞……

    年代久远,只记得这么多。读完之后,整整叁天,我都无法从书中世界抽离。

    小学生的我,认识到了爱情的残酷和变化莫测!

    很多人都说,在琼瑶的影响下,成为了恋爱脑。

    我却是相反,爱情从此之后,在我心里,始终都不是什么严肃的东西。它有其发生、亦有其终结。

    谁要是说要跟我天长地久,我会想,我理解并接受,你在这一刻的真诚……

    当然,可能也有她的读者,代入的是何飞飞。如果爱到愿意为一个人去死,就可以在男主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成为不可替代之人。

    这就像同样一盘菜,比如说辣椒炒肉,有人吸收肉的营养,而我吸收了辣椒的营养。

    这个剧情十分简单的叁角恋故事,切实地参与了我的自我发现之旅。

    2、谁是我最喜欢的作者

    众所周知,我们今时今日,所处的是一个父权制社会,也可以说是男权社会。

    在认同或默认这种社会体系的人心中,女性是一种次要的性别,女性的写作,也是一种次要的写作。言情小说,则是一种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写作言情小说,是上不得台面,更无法跻身文学家之行列的。

    我以前短暂地参加过一个文学社团,大概就是一群人一起读读书,写写读后感之类。其中有一个意见领袖,男的,公开发言的时候,说读琼瑶的言情小说算不上有效阅读。原话我忘了,差不多这个意思。

    后来他来问我,最喜欢的作者是谁,我直说是琼瑶。

    我比较博爱,一次可以喜欢很多个,所以也算不得说谎。

    大家可能看出来了,我和我的女主卞琳一样,天生厌男。

    别人推崇的名着,在我心里不过是些老登文学。我对男的不感兴趣,更别提他们的精神世界。他们无论是严肃、深沉、忧郁、悲惨,还是低俗色情,都只能引得我哈哈大笑。

    男作家的书,我大概一问一个没看过。

    而琼瑶的小说,在我小时候,却可以丝滑地连着读很多本。在我这里,她肯定是非常伟大的作家,在我的个人文学史中占据重要地位!

    *

    最后,琼瑶从18岁开始写作,创作了60余部小说,非常勤奋和高产。很多作品被制作成影视作品,为更多的受众熟悉。

    在一周之前,我和任性的辣条i宝,恰巧在评论区谈及她的两部作品。而我之所以会想到看她的作品,正是因为微博上有博主提及她的作品。

    当前世界,经济下行,保守主义成为各国主流选择。琼瑶作品中传递的叁观,居然又具备了一定的开放性和先进性。

    可以想见,她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在今后挺长时间里,还会被人不断重温、回忆、探讨和二创。

    初初开启写作之旅的我,也会以她为榜样,期许自己的写作生涯,像她一样长寿。

    最后的最后,她的一生,是精彩的一生,自如的一生。

    相信她无论去向哪里,都永远会是她人生的主宰者。

    就像她所说,“死亡”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她只是先来,也先走。

    愿她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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