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1/2页)
所以他才那么不高兴。 陆千珣沉吟道,“把琴搬回来吧。” 吴亚听到这个要求着实有点发懵的。 “好的,老板,我中秋节后就给您搬。” 陆千珣命令道,“就现在,三倍工资。” 吴亚满头黑线地看了已经挂断的电话。 想着董事长用他真是太习惯了,明明货啦啦更便宜,非要让他跑这一趟。 但是董事长怎么又要他把琴搬回去了?不会是在中秋的时候想起陆景春了吧。 吴亚也同情了一下小情人。 他上次还主动问自己怎么能让董事长快乐,看上去是想走心的。 前脚还没送走董事长侄子的男朋友,现在又要做董事长弟弟的替身了? 但是吐槽归吐槽,吴亚还是听话地去搬琴了。三倍工资呢!谁跟钱过不去。 姚临在这头领完中秋最受欢迎的节目的花束和奖状,看见不当得利发来的消息,垂下了头。 不当得利:我在外面。 姚临的眉头一跳。 那个危险的人类现在在外面? 不会刚刚看了他的节目吧? 那天把钢琴搬去公寓,都让陆千珣那么不开心。 要是刚刚看了他弹钢琴,那个人类会不会更不开心。 想到陆千珣可能不开心,姚临就有点担心自己的零件。 姚临刚坐进车里,男人的目光就落到了姚临手中的花上,看到那鲜艳欲滴的花束,他微微一笑。 “喜欢吗?” 少年惊讶地微微张唇。 这花,不是学校派发的吗? 要是徐嘉意知道姚临在想什么,他一定会说你想多了。 要是学校送的,最多是一束假花,不可能是一束真花,以学校的抠门程度,他们哪有那个预算。 这是陆千珣看姚临的节目很受欢迎,估计能获奖之后,托附近的花店派送的。 以前陆千珣也经常在陆景春表演之后给陆景春送花,不过陆景春觉得钢琴高雅,只喜欢收郁金香和百合。 这还是他第一次给人送玫瑰。 他当时跟花店老板说,他想送给他的夜莺,那老板一拍脑门建议道。 “送玫瑰怎么样?” 王尔德的短篇小说《夜莺与玫瑰》,非常出名,人人都听过,应该没有比玫瑰更适合的花了。 陆千珣对鲜花没有研究,他只是掏出了自己的黑卡对那人道。 “做好看点,不管多少钱,我都买单。” 碰到大款,花店果然够卖力,为了提高花束的价格,这束花也装点的很有特点,从外到内渐变的红玫瑰,仿佛就是王尔德书中那支被夜莺的血浸透的玫瑰似得,十分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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