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第121节 (第1/2页)
他们穿的衣服更漂亮,吃的东西更好闻,有时候看见她一个小女孩翻垃圾找吃的,还会可怜她,专门给她一个馒头或者一个小饼。 最开始小安总是脏兮兮的,看见她的人就会躲开,就算可怜她也会远离她。 渐渐地,小安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想要拿到食物就必须要干净漂亮。 所以,现在出现在陆明珠面前的小安就是一个瘦瘦小小,但是格外干净的小孩。 她穿的并不好,身上的衣服单薄,有些地方已经磨损到破了洞,但是她很爱干净,双手伸出来指甲缝里都是干净的,是陆明珠能接受的小伙伴。 “嗯呢,你吃吧。” 看小安接了过去,陆明珠露出开心的笑容。 小安坐在灌木丛中试探性地咬下了第一口。 唔。 第一口之后,她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剩下的三明治。 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肉原来是这个味道啊,可真好吃呀。 香香的。 蔬菜原来是脆的,她还以为都跟奶奶煮出来的黄色的菜叶子一样,是软趴趴的呢。 她还吃到了酸酸的味道,可香了,小安形容不出来,但是真的好好吃,让她忍不住地流口水。 比起狼吞虎咽的小安,陆明珠吃东西的样子就优雅了很多。 她蹲在地上,小口小口地咬着,边吃,她脸上还边露出了可爱的笑容,带着点炫耀的语气和小安说话。 “这是我麻麻做的三明治哦。是不是可好吃了?我麻麻厨艺超级棒的哦,我粑粑说能吃到麻麻做的菜,都是有福气的人呢。” “嗯嗯嗯。”任小育站在边上很捧场地点头。“娇娇阿姨超厉害!” 小安露出个可爱的笑容,又继续低头吃着。 才三岁的娃娃,胃口小的很,一个三明治就足够她吃饱了,感觉到肚子终于不再咕咕叫,小安珍惜地看了眼手里还剩下一个小角的三明治,很是不舍,最后几乎是用牙齿在一点点地啃噬了。 陆明珠吃得慢,但是速度是匀速的。 最后,她竟然比小安先吃完了三明治,拍了拍手里的碎屑,双手托腮地看向小安催促着。 “小安,你快点吃呀,吃完了我们一起去搭城堡吧?我想要在粑粑来之前把城堡搭好,到时候给粑粑看,嘿嘿嘿……粑粑一定会夸我的!” 说着说着,陆明珠就捧着小脸笑了起来。 圆溜溜的眼睛已经笑成了两个弯弯的月牙,小嘴巴翘起,像朵漂亮的太阳花。 “好!”听见小伙伴的话,小安再不拖沓了,三两口吃掉剩下的三明治,然后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我吃完啦!我们现在去搭城堡吧!我之前看其他人搭过,我会!” “太棒啦!” 陆明珠赶忙站起身,迈着小短腿往沙堆跑。 叶娇刚才不太放心,一直站在三个小孩两米远的地方看着。发现这里真的只有他们三个小孩,这才放下心来,笑着看他们的互动。 等三个小朋友都跑回沙堆了,叶娇这才慢悠悠地回到凉亭。 迎接她的是任晓静好笑的目光。 “娇娇,你也太小心了吧。咱们北河市是很安全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叶娇笑着道。 没有经历过绑架的人是没办法理解叶娇此时的担忧的,现在的华国经历过一次严打之后,治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优秀程度。 北河市更是远近闻名的安全城市,市里上下学的小朋友们都是自己走路去的,家长从来不接送。 现在的家长是真的心大,不过现在的大部分人是真的比较淳朴,没有后世的弯弯绕绕。 叶娇不想多解释,反正篮子已经打开了,她干脆取出了里面的东西一一摆在面前的石桌上。 “晓静,尝尝我的手艺?” “哈哈哈哈,其实我已经在心里念叨好久了。今天跟你出来野餐,我可是什么都没带。嘿嘿,就等着蹭你的饭呢。” 任晓静露出迫不及待的表情,挽起自己的袖子,捏起了一个烤翅。 “好吃!这个味道我还是第一次吃到!” 任晓静的眼中露出了惊喜。 叶娇也拿了个鸡翅,好笑地看向她:“太夸张了啦。” “我可没夸张,你的手艺真的没话说。我听说你之前在港城参加了一档美食节目,叫什么来着?得了第一名!” “《厨神选拔赛》”叶娇帮她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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