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看上了点家男主_反派看上了点家男主 第3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反派看上了点家男主 第33节 (第1/3页)

    “不是。”沈孤寒摇摇头,对彭川说道,“你先下去。”

    “是。”彭川起身抱拳离开。

    声东击西?该如何声东击西才行?沈孤寒有些摸不透,难道他要再找一个人来吗?那找谁好呢?

    忽然间,沈孤寒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必定会很合适。

    ……

    魔宫之外,沈依灵给自己壮了一次又一次的胆子,但还是不敢迈出第一步。她本就是魔修,只是叶大哥想要拜师进入剑宗,她才掩藏自己的身份一同进入剑宗。可谁知叶大哥一朝被诬陷成了魔修,还当场掉入了剑山那个地方,而且还是和她的哥哥沈孤寒一起掉入。

    原本她也想和偷偷潜入剑山去找也大哥,可还没等她进去,就收到了魔宫的消息,说是哥哥和叶大哥已经回到了魔宫,于是她便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

    可一到了魔宫,看到永远黑压压地魔宫之后,她却有些退怯,她母亲当初历尽千辛万苦才将自己送出魔宫,可自己如今却要自投死路。沈依灵吞了屯口水,想了想叶大哥,还是迈出了那一步。

    “大胆,何人敢闯魔宫?”守在魔宫的魔修一把拉住了沈依灵。

    沈依灵也不多说什么,掌心一闪,手中便多出了一枚令牌,冷声道:“我要见魔尊。”

    魔修原本还想呵斥,但一见沈依灵手中的令牌,眼中染上了恐惧,两股战战,颤抖地说道:“圣……圣女殿下。”

    “放我进去。”沈依灵抬高下巴,将令牌收回。

    “是。”魔修慌乱地将阵眼移开。

    沈依灵望着巍峨地魔宫,长吸一口气,最后还是毅然踏进了魔宫。

    “圣女殿下。”彭川第一时间就接到了消息,他手中执着,目光不善地盯着沈依灵。

    沈依灵看着彭川那眼神,差点没质问自己为什么会回来,尤其是他那已经竖起的,估计自己要是有什么不妥,他就会先解决了自己。

    但她既然已经决定回来,便已经不害怕沈孤寒,更不会害怕沈孤寒的手下。

    “去告诉哥哥,我回来了,我要见他。”

    彭川默着脸,对着身后的魔修嘱咐道:“看着她。”

    然后化作一团黑烟消失。

    沈孤寒自打沈依灵踏入魔宫的第一步他便感受到了一股不加掩饰极其精纯地魔气,他眉毛微挑,说曹操曹操便到,沈依灵不愧是他的好妹妹。

    “去把她带来。”

    沈孤寒由远及近的声音响在彭川的耳边,他拱了拱手,将沈依灵带了进来。

    沈依灵跟在彭川的后面,看着熟悉无比的大殿,她从小就被选为圣女,一直跟在沈孤寒的身后,叫着沈孤寒哥哥,沈孤寒对她从来就是冷脸以待。

    不过也没多嫌弃她,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上任魔尊死后,沈孤寒消失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便是她的噩梦开始。

    “哥哥。”沈依灵小声地喊道。

    她虽然说自己不害怕沈孤寒,但沈孤寒身上的威严与阴冷还是让她大气不敢出。

    沈孤寒心里算盘打得极好,沈依灵刚好是他的情敌,他心里一直忌惮着她。

    但彭川的计谋却给了他不一样的想法,他不仅要让叶尽云喜欢自己,还要把这个情敌的威胁彻底抹去。

    “哥哥,我求你放了叶大哥吧。”沈依灵并不知道沈孤寒喜欢叶尽云,她以为沈孤寒之所以对叶尽云那么好不过是因为叶尽云是她的心上人,沈孤寒不过是要利用叶大哥来伤害自己。

    “彭川,你先出去。”沈依灵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沈孤寒下意识就感到不舒服,他觉得自己这个毫无血缘的妹妹根本适合呆在魔宫,更适合去正道门派做一个修仙者,他按住自己的不耐,向着彭川说道。

    彭川应声离开。沈依灵见沈孤寒喝退旁人,心中更加的不安,直接跪下,梨花带雨地仰望着沈孤寒说道:“哥哥,当年的事是我母亲和我的错,若是哥哥有什么不满的话,大可朝着我来,请不要对叶大哥出手,放了他吧。”

    沈依灵不提之前的事还好,一提沈孤寒倒是回想起沈依灵母亲干的好事:“你母亲当年谋害上任魔尊,早已判处极刑,而你身为魔宫圣女,却逃出魔宫多年,我就算能放了你,那群长老会放了你吗?”

    “这……”沈依灵抽泣着,望着沈孤寒的眼眸在听到长老之后瞬间暗下,她当初逃出魔宫是重罪,就算沈孤寒放了她,但那群长老也绝对不会轻易饶了她。

    沈孤寒轻笑,又说道:“不过你也不必担心,我才是魔宫的主人,你只要听我的,我就可以让你重新当你的圣女,甚至把你母亲从魔狱之中放出,与你团聚。”

    沈依灵怔怔地看着沈孤寒,她可不觉得沈孤寒会对她这么好,可是她母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