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大明帝国_第六十五章 女中豪杰朱熹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六十五章 女中豪杰朱熹蓉 (第2/2页)

就像是人的贪欲一样。

    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朱熹蓉也由一位天真可爱的姑娘,变成了可怜兮兮的孤儿,不过朱熹蓉没有气馁,一夜月黑风高,适合杀人的夜晚她潜到了纨绔的家里,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纨绔他爹--老纨绔,接着把还在熟睡中的纨绔绑了出来,她可不想让纨绔就这么死了。

    不得不说,年轻真的很好,体力那是相当的充沛,例如纨绔睡觉,陪睡的姑娘就不是三五位,而是十五六位,要知道做到公平公正,没有充足的体力是完成不了的。

    纨绔的体力不仅仅体现在床上,就连床下也是表现的很好,例如在受刑方面。

    据史料记载,凌迟处死的人有很多,袁崇焕,方孝孺,李付一,他们哪一个都是名人,历史的轨迹上都有着他们浓重的一笔,纨绔很荣幸他也成为这群人的一员,而且他也成功的超越前人刘瑾的3357刀(加上小弟那一刀应该是3358刀),再创了一个新的高度,只是当时还没有吉尼斯记录,不然纨绔的成绩绝对可以称霸几十个世纪,让后世仰头瞻仰。

    杀人偿命,朱熹蓉也不愿意,自己的命可比纨绔金贵的多。自己一个人离开了家乡,因为朱熹蓉喜欢打抱不平,因此很快就在江湖上闯出一点名气,因为她喜欢一剑封喉,江湖人送了她一个外号--中原一点红。

    话说顺朝末年,各地的起义不断,今天这里出现一个武帝转世,明天这里又出现了一位天命所归,脚踏七星之人。在这起义的浪潮之中,朱熹蓉也拉起来一个队伍,而且都是受苦受难的弱女子,她也给自己的队伍起了一个名字--娘子军。女子不可怕,可是发怒起来的女子会很可怕,谁都没想到这帮女子在顺朝竟然能够搅动那么大的风雨。在顺朝辗转几年,顺朝军队竟然一次次被打败。谁说女子不如男,朱熹洛打了全顺朝男人的脸。

    不过,名气越大,威胁也就越大,终于顺朝抓到了一个机会,以十倍的军队把朱熹蓉围在了一片山谷,眼看朱熹蓉就要全军覆没,好在朱熹洛出现了,成功的解救了这帮可怜的女人,朱熹蓉很是感激,也就索性投靠了朱熹洛,而且她是实实在在的保皇派,一直站在朱熹洛的一面,这也是她能够进入内阁的一个原因,朝廷讲究平衡,四大国公都是最早跟随自己的,战功赫赫,而且军队里好多都是他们的手下,朱熹洛不得不防。这也是下面几位没有任何功绩,就能进入朝廷中枢的一个原因。

    第一位就是李玉堂,吏部尚书,俗称的天官,因为李玉堂的名气很大,在大明帝国建立之初,朱熹洛就把他请了出来,

    第二位刘文正,以前是顺朝诏狱里的一名狱卒,一句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刘文正就是这么一个人,人之初,性本善,在诏狱里对犯人施刑的活计,一般人还是不喜欢的,毕竟过程太过血腥,一般人也承受不了,可是刘文正不仅承受住了考验,而且做得还异常的好,无论是多么凶狠地位犯人,多么残忍的刑罚,刘文正总是会微笑着完美解决。在顺朝灭亡的那一刻,刘文正也投降了,更是在扫去顺朝余孽出力不少,这才被朱熹洛重用。担任了刑部尚书一职。

    第三位梁松鹤,本是一地主豪绅,在家乡也是作恶多端欺,男霸女的事情也是没少做,哪成想一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硬骨头,顺朝太子李老大的妃子的表姑妈的四姨夫的侄子的外甥女。虽然远了一点,但也是皇亲国戚,无奈之下,梁松鹤只能是变卖家产逃离了家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朱熹洛,见朱熹洛人多,也就投机了一把,给朱熹洛捐了一点军费,朱熹洛也是很感激,在分封胜利果实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梁松鹤。让他担任礼部尚书。

    而另一位李近臣,另一位内阁成员。他也算是顺朝的皇亲国戚,因为他的祖上就是闯王李自成。那一夜为朱熹洛打开城门的人就是他。平时为人很是低调,人称笑面虎。

    四大国公除了是勋贵,也承担着其他的一些职务,例如王守仁也是内阁成员,钱宋为户部尚书,估计是上辈子穷怕了,下半辈子终于弄到了一个肥差。

    宋钱为兵部尚书,不过兵部已经由军务部接管,基本上宋钱这个兵部尚书只是一个空架子。好在他也无后,没必要争什么。

    而猛男张驴子担任了工部尚书,毕竟人家在大草原搞建设也搞得不错,专业很对口。

    这就是大明帝国的框架机构,朱熹洛也是本着能用就多用点,能干就多干一点的原则,因此各部各衙工作人员都很短缺。

    这样一帮人,自然大明帝国也是百病缠身,好在五千多年的文化底蕴还在。我们的百姓也是勤劳,懂得创新致富的民族,到也不至于马上就会灭国。

    /98/98274/28554174.html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