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晚明_第50章 大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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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大好 (第2/3页)

给粮吧?天经地义。但太祖爷算过账: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也就是说,要是没有贼造反,朕不就白养你们了?西北有贼造反也用不到东南的家伙啊,算算账朕还是亏!就算用到,也就是那么一下下,打败了贼朕还得养你一辈子!斜麻麻地这怎么行,朕亏大了!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你平时别吃饭,真有鞑子流寇作乱你就去给朕砍他们,等把他们都砍死,你最好也跟着一起死——那样朕最开心。

    显然,炮灰们没这觉悟。

    那好吧,太祖爷绞尽脑汁终于琢磨出来军屯的好办法。天下初定,有大量的无主荒地,设定好卫所建制,划拨给部队,每人五十亩,还给牛。有媳妇的带家属过去,没媳妇的由老家的亲戚帮忙娶一个送过去,从此扎根卫所——别再想着回来啦,户籍地都给你改成那里了。所以我们有时候读史看到一些人有两种籍贯记载,大多是这个原因:科举时要在卫所属地参加考试,官方档案记载籍贯的是卫所所在地、等以后混到出人头地,不想让人说祖上是臭当兵的出身,又重新报了祖籍。平时卫所农兵耕田,自己吃自己种的粮、遇到战事,放下锄头拿起刀去给朕砍敌人、等砍光了朕的敌人,你们还有命的回家继续种地自己吃自己,被贼砍死的,朕再抓罪犯给那块田补个人!

    聪明的太祖爷想出这个好办法很开心:“朕养百万兵不费民间一粒粟”。

    我们前面讲过,过了几代,这制度变了味。将领们逐渐把军屯的田产都蚕食圈作自己的私产,出产全是自己的。主要劳动力不再是战兵,而是挂了兵名头(兵籍)的农奴,好听点的名字叫辅兵——这帮人一辈子没摸过刀,完全不会打仗、早先的战兵们要么变成小地主,要么成了生产队小队长。再有战事,总得有真正的士兵啊?于是要单独再养战兵。

    问题就这么出来了:战兵打仗是为国家、为国家打仗凭什么要将领自己掏腰包?朝廷得给钱给粮!

    从朱元璋朱棣以后,老朱家没出过比这二位心更狠手更黑的,遇到这种事束手无策,故而只能通过漕运向边镇运输粮饷,久而久之,形成惯例:屯田被将领私分,朝廷再单独输送钱米养兵。

    这个代价太大了。时间成本不说,人力物力投入,路上的损耗,大小官员的贪墨、漕兵的吃拿卡要……算一下征收的总量,再统计运输到九边的物资,用“十不存一”来形容绝对不算夸张。

    曾经有“聪明人”琢磨过解决方案。

    第一批聪明人是商人。

    他们向朝廷提出:由我们商人来承包给边军的漕运工作。朝廷只需要告诉我们边军需要多少钱粮,在南方把这些交给我们,或者直接给我们采购款,我们负责按时足量的把钱米运过去,而且,运输费报价低得令人发指——朝廷象征性给付一点点运输费,然后批给我们一些“盐引”做补贴就好。盐引就是卖盐的许可证。从汉朝起,盐铁两项就是国家垄断经营的战略物资,商人贩卖需要特批经营许可证的。

    圣天子一琢磨:以前送一石粮到边镇,我需要投入十石粮的运输费、现在你们全包了?这是好事啊,不就是发几张许可证嘛,又不用掏现钱。于是准了。

    然后,边军就都吃上了优质军粮——军饷肯定要扣一些的,因为商人们不可能按人头发钱,要经过军官们层层过手。但毕竟能拿到手的比以前可真多了不少。对朝廷、对兵卒们都是天大的好消息。

    话说,商人们真的有那么高的效率,能把朝廷巨大亏空的项目做到盈利么?是的,商人们真的可以。如果一石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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