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晚明_第46章 剿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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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剿匪 (第2/3页)

延川郊外。

    钟阿义是松江府人,一场瘟疫父母双亡,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投奔了昆山县的舅父。昆山是著名的鱼米之乡,舅父是个老实巴交的普通人,下湖打鱼上岸耕田,甥舅两个日子过得挺安逸。

    附近有个傀儡湖,还有一种很特殊的职业——湖盗:平时打鱼运货,遇到孤身客商半夜一刀砍了踹湖里喂螃蟹。

    傀儡湖得名于傀儡戏。传说唐玄宗时著名宫廷伶人黄幡绰,为了避安史之乱也为了糊口,流落到这里,买了艘小船在湖中演戏谋生。唱戏是假扮他人,有时化妆,有时用面具,也有时会用上些木偶,故名傀儡戏。地方富庶,文风也盛,周围的水上人家纷纷划了船围着听戏。再后来,这个风俗便沿袭下来。傀儡戏,也逐渐演变成了百戏之祖:昆曲。

    有次一群湖盗洗了看戏的观众,没想到里面有个致仕的尚书,连惊带吓犯了心梗,死了。

    家属不干了。

    尚书的家属发飙,那还了得?

    官府轰轰烈烈的严打。

    湖盗首领是捕头的小弟,当然主要成员一个没抓住。但县太爷必须交差啊,于是抓了很多人。抢劫时黑灯瞎火湖盗们又蒙着脸,苦主家属也认不出谁是谁,人数凑得差不多就好。抓了你最好痛快承认——不招?好办,打呗。打到你招,或者,打死后让别人指认你。县太爷嫌上报刑部手续太麻烦,也是为了给苦主家属出气,把一干“主犯”都判了站笼,十几天日光浴,全都活活站死了,里面就有钟阿义的舅舅。钟阿义年纪小不够判死刑,被流放到榆林府。

    死者家属表示很满意。

    钟阿义入营那年也就十四五。新来个江南细皮嫩肉的童子鸡,军汉们也很满意。

    唯一不满意的是钟阿义。

    不用等再大一些,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世上只有一个道理:弱肉强食。

    少年钟阿义变了,变得心黑手狠。除了敬畏长官的马鞭和军棍,钟阿义什么都不怕。

    到了二十几岁,钟阿义已经成了队里的小旗官。小旗官是最基层的小官,军饷经过各级将领的层层过手,到他这里已经没什么可扣的了,粮豆也是一样。不过吃饭时他有优先权:等他吃饱起身,小旗里其他人才能开饭。

    军中日子本来就苦,前阵子更苦:听说有一伙兵强马壮的流寇狠狠敲了府尊大人和副帅一笔竹杠。几枚铜板的军饷不用指望了,伙食更差,如果还像以前那样自己可劲吃饱,手下差不多就会饿死人了。钟阿义也只好忍着些,往清汤寡水的粥里丢进大把的野菜,好歹把肚子糊弄过去。

    终于盼到天大的好消息:要开拔去剿匪啦!

    军中有规矩:开拔要发双饷。这意味着多少能落下些散碎银子渣。更重要的——可以发财啊!

    大大地发财。

    金银珠宝首饰一般抢不到,抢到也多半不是自己的。但乌漆嘛黑的散碎银子(民银含硫量高,易氧化变乌)、黄澄澄的铜板、上好的衣服布料、锅碗花瓶各种物件,可都是宝贝!何况……还有女人!

    哈哈哈哈!

    本队围了个村子。因为是晌午,村民都在家里躲日头,没看见队伍开过来,圈了不少人,太好了!

    带几个兄弟闯进一户人家。一个死老头子一个劲地打躬作揖着央求。呵呵,要说冤,你&他&妈会比老子冤?说惨,能比老子惨?大鱼吃小鱼,大人欺小人,这世道就这样,认命吧!

    女人怀里的娃一蹬,露出一片白花花的胸脯。啧啧,刚才还没注意到哩!钟阿义只觉得一股热流在小腹里迅速蔓延开来。示意两个兄弟把老家伙拖出去,等大爷们泄了火,再拿点东西,也不会太难为你们。哦,可能哈。

    没想到老东西居然咬人!

    果然,黄三是个暴脾气,除了自己谁都不服,一刀就把老东西攮了。

    活该!不认命就这下场!

    黄三捅死了老东西,自己拉扯半天还没收拾得了这个小娘们和那倒霉娃子,以后可咋混?一巴掌打翻了女人,拽住倒霉孩子的腿就势往炕上一抡……

    女人惨叫一声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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