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七零,我带全村成了先进集体_奋斗七零,我带全村成了先进集体 第4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奋斗七零,我带全村成了先进集体 第41节 (第1/2页)

    刚才孟骄跟李芸说话的时候并没有避开陈芳,她也跟着听完了事情始末。

    “同志,你说的这事,我有印象!”陈芳一拍手,把李芸和孟骄的目光同时吸引过来。

    “是吗?那太好了,同志,你能不能帮我回想一下!”

    李芸也跟着道。“陈芳,那你好好想一下这事,都是自己人,这是我一个关系特别好的妹子。”

    陈芳点点头,回想着几年前的事。

    作为整个镇子上唯一的邮递员,十里八村的信件,电报和汇款单,包裹啥的都是陈芳的丈夫刘建立负责去送。

    因此,陈芳对这件事倒是印象深刻。

    那时候她丈夫还跟她提过几句,而且赵银花取款的时候正好又是她给办理的。

    毕竟两笔汇款加一起数额不算少,她上班这些年还是第一次见有人给下乡的知青汇这么多钱的。

    心里是既羡慕又酸,她上班这些年领的工资都没有这个多。

    汇款单需要本人签名才行,他丈夫刘建立去姚家村送汇款单的时候,收款人没在家。

    她的婆婆急忙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枚印章,上面刻有收款人的名字。

    说收款人是她儿媳妇,有事不在家,所以特意交代过,要是有信件汇款单啥的就让她帮忙签收一下。

    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刘建立坚持要本人签字才行,他打算回去第二天再来。

    那赵银花一听,就变了脸色对他破口大骂,说他是不是想自己贪污,明明是她儿媳妇家人汇来的钱,她一个当婆婆的怎么就不能帮她签收了?

    正好村里的老会计也在她家,就出来帮赵银花说了几句话,让刘建立把汇款单放心交给她就行,他是村里的会计,可以做这个担保人,保证不会出啥差错。

    刘建立这才拿出印泥,让赵银花用印章在签收人那里盖戳,又让她也按了个手指印。

    回来后他还担心这事会出什么岔子,就跟陈芳提了几句。

    第二天一大早赵银花就跑来镇上把钱给取走了,这事一直过去好几年时间,也没有什么后续,夫妻俩就觉得没啥问题。

    这会听了孟骄的话,才知道她根本就不知道几年前有她汇款单这回事。

    也就是说,她那个婆婆背地里偷偷昧下了那些钱,根本就没告诉过她。

    陈芳有些同情的看着孟骄,当时她还羡慕来着,可是再多的钱到不了自己手里也是白扯。

    这要是她婆婆干出这样的事,她能撕烂那贼婆子的脸。

    那边李芸也正好找出了一张几年前的汇款签收单,上面除了一个颜色已经有些褪色的印章,还有一个手指印。

    “妹子,东西找到了,你打算咋办?”

    李芸心里都替孟骄不值。

    这么好又长得这么漂亮的人,咋就摊上一个那样糟心的婆家呢!

    第073章 我要报案

    李芸听丈夫提过,孟骄的那个婆婆有多可恶,差点卖掉孟骄的孩子,幸亏她家老汪帮忙给及时找了回来。

    没想到这老婆子胆子那么大,几年前就敢私吞这么多的钱。

    最气人的是,拿了人家的钱,还那样对待人家母女,真是丧了良心的黑心贼婆子。

    “自然是报案!李芸姐,这个证据能给我吗?”

    李芸把单子给她。“行,反正放在所里也没啥用,你拿着吧!”

    所里的一些单据存根一般就是保存三年,太占空间的话就会被清理,也幸好她们所的资料柜还有空间,就没清理掉几年前的单据。

    孟骄拿到单据存根看了下上面的数额,除了原主大哥的那六百,还有一个两千,是原主父母给汇的。

    在这个年代,两千六百块那可是一笔巨额,更何况还是几年前的六十年代。

    这个赵银花,还真够贪心的。

    既然敢昧着良心拿了原主的钱,孟骄不但要赵银花一分不少的还回来,还要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呵,至于那个老会计。

    也跑不掉!

    敢帮助赵银花隐瞒非法所得,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孟骄知道,村里之前的老会计叫赵银锁,是赵银花隔房的堂哥。

    姚家村有两大姓氏,姚姓和赵姓,以及其他一些姓氏,主要以姚姓为主,赵姓人口占第二。

    赵银锁在村子里并不怎么得人心,四年前村里选举干部的时候就已经退下去了。

    不过这几年他家的日子过得倒是不错,先后给两个儿子起了新房子,女儿也嫁到县城,陪嫁也是村里头一份。

    他一个会计哪来那么多钱,任职的时候从来没外漏过,天天穿的比村里最穷的人家都要破,自从退下来就不再遮掩了。

    说其中没有猫腻,孟骄可不信。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