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昼 (第1/2页)
1. 数了数,是七年。 “对不起。” 下午咖啡厅阳光好,人比以往多些,厅里说话的声音此起彼伏。 她也刚说完一段。两个字吐出后,她捂住了腹部,生理性张开嘴,胃部痉挛到差点呕吐。 再次空呕后,路柔说了句抱歉。 “好了吗?”男人递去纸。 她擦擦唇。“谢谢。” 大部分时候吐不出来,只是心理不适。最初看到和他同款灰色的车都会呕吐,这一年她好了很多,只是说起名字,偶尔会忍不住。 林凉笑笑。“你继续说。” “我现在记不起当初对他贪、馋、倔、拗的那股劲怎么来的了。事情来得莫名其妙,我对其他人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墙上时钟一秒一秒过去,他缓缓搅动拿铁,抬眼问她: “江漫是个什么样的人?” / 当时月亮是圆的。 黑夜浓静,一两只流萤从灌丛飞走,蔷薇攀爬围墙,栀子香浓郁不燥,温柔月光落到了他的院子。 路柔看不清他的脸。落地窗打不开,她第一次爬上书桌,跪坐,拾起抹布仔细地擦净积灰的玻璃。 她在十五楼,他在别墅。 不远,低头能看见他院里一汪池塘。不近,他永远是个模糊的影子。 蓝花楹落满一地还没收拾,他站在院子里喂鱼。简单的纯色装束,动作温柔优雅。像在写诗,铺在月色里就是一句。 他常背对她弹奏古筝,她前两天见过。低着头,脂玉的手纤长,指尖微翘,拨弄筝弦的左手按出滑音。勾、托、抹,挑,信手拈来,从容典雅。一个世家公子般雍贵的人。 路柔坐在书桌上,双手抱膝看了很久,直到他进门也依旧从没看清长什么样。 只是觉得他不沾市井不食糟糠不近烟火,温润如玉,琴棋书画诗酒花。因为精神高洁文气翩翩,所以对她来说疏离难近。 他是她见过最有气质的人。 这种印象,她维持了四年。 直到大学毕业晚会后被他强行破处。 / 她想了想,对林凉说:“令人沸腾又绝望。” “你说你追了他七年。”林凉想抽烟,后来还是忍住了。“七年都没结果有什么意义?” 她低了点头,手指在杯沿轻磨。 “以前真是骨子里的爱。” 没有理由说得通,只能是先天性的属性,与染色体有关。与生俱来舍不掉,还要感谢上天能赐予她——爱他的天赋。 “现在呢?” “现在?” 她下意识摸向左手腕上一道刀疤,慢慢说道:“我只有一杯水,全都给他了。” “然后他倒掉了。” 今年路柔二十六岁,青春走下坡路的年纪。有个利益婚姻的未婚夫,家境优渥,自身条件也好,没什么值得愁的。 “我准备回国了。”他理了理袖子。 “家人催婚礼了是吗?”她撑着脸笑了笑。“凉哥,我还没做过新娘。” 他也笑。“我也没做过新郎。” 路柔记得以前发誓只做江漫一个人的新娘,说违背承诺她就去死。 订婚前一晚她割腕了,没死成,但实际上也没想死,所以没有割动脉。 人怕痛,如果不痛的话每个人都有疤。只是她当时强烈的自恨进行的自我惩罚,迫切想用肉体痛苦转移注意力来缓解精神痛苦。那时亲手连根拔起一颗种了七年的树,剩下的那片地会有多烂、洞有多深。 她就多痛。 路柔和林凉道别,一个人散步到一处公园。 暖阳的光洒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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