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大明:从煤山开始_第50章 内阁首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50章 内阁首辅 (第1/2页)

    这可真就是灯下黑。

    千算万算,怎么把这给漏了?

    因为南京六部的吏部尚书刚出缺。

    而且吏部不光缺尚书,也缺侍郎。

    吏部左侍郎和吏部右侍郎也一并缺位。

    现在要廷推内阁辅弼,需要吏部尚书出面来主持,但是吏部尚书缺位,吏部左右侍郎也缺位,怎么办?

    高弘图道:“要不然由大宗伯代为主持?”

    王铎顿时间精神一振,让我来主持廷推?可以的。

    “不妥吧。”陈良馍立刻反对,“大宗伯主持廷推有侵夺吏部事权之嫌。”

    高弘图顿时无言以对,大明的内阁六部制已经运行了将近三百年,六部之间的事权划分已经极为清晰,一个萝卜一个坑,侵夺事权乃是官场大忌。

    史可法叹了口气,出班奏道:“请圣上特简大冢宰。”

    吏部尚书在六部中权重最高,也是内阁话事权的支柱。

    一个内阁首辅如果不能够控制吏部尚书,那基本就只能沦为摆设。

    可现在以史可法为首的东林党大佬已经让大明的廷推制度给架住,只能将特简吏部尚书或者左侍郎的权力乖乖让给皇帝。

    “朕刚才说了,不会侵夺阁部事权。”

    崇祯假意说道:“不如由史爱卿先推举一位大冢宰人选,朕再行特简。”

    史可法等南京官员便忍不住翻白眼,果然,圣上还是一以贯之的虚伪,明明是你自己想要做某件事情,却非要臣子替你说出来。

    不就是防着将来出错,不会追究到你头上?

    史可法他们没有跟着崇祯从北京一起溃围,也没有跟着转战五千多里,所以对崇祯仍旧还停留在原先的刻板印象。

    但是其实,此崇祯早已经非彼崇祯。

    当下史可法无奈的道:“如此,臣推举右司寇孟兆祥左迁左冢宰。”

    混迹官场多年,史可法等东林党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崇祯的意图?无非就是想要让跟着他一起南下的北京官员把持住吏部。

    所以推荐别的人选肯定通不过。

    不过史可法等还是不愿意直接给史部尚书。

    还是想着暂且让皇帝简拔一个史部左侍郎,等到以后机会成熟了,再召一个东林党的大佬如钱谦益或者刘宗周当史部尚书。

    内阁就仍能掌握官员的任免权。

    崇祯又问高弘图等人:“诸卿以为呢?”

    高弘图等人齐刷刷作揖道:“臣等附议。”

    崇祯笑了笑,对孟兆祥说:“恭喜左冢宰。”

    孟兆祥赶紧长揖到地说道:“圣上,臣惶恐。”

    “你不必惶恐。”崇祯一正脸色,肃然说道,“卿之公忠体国,南巡扬州这一路上朕是亲眼所见,左冢宰之位你是当之无愧,朕只希望你执掌吏部之后多替国家铨选有用之才,不要让那些尸位素餐之辈混迹官场之中。”

    言外之意就是,替朕看好了吏部。

    别让东林党侵夺了你吏部的事权。

    “臣谨遵圣谕。”孟兆祥肃然道。

    孟兆祥的潜台词就是,圣上你就放宽心吧。

    孟兆祥是崇祯打入江南官场的第一枚楔子。

    大明退守江南半壁之后,东林党坐大已经是不可避免。

    因为江南是东林党老巢,东林党在江南拥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

    如果天下太平并且手中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崇祯自然可以学满清以铁腕手段铲除东林党并整治江南官场,可是很遗憾的是,现在不仅是在乱世,而且他手里也缺乏一支强大的武装,更有亡国的危机,所以江南官场暂时还得靠东林党。

    不然江南官场爆发大面积罢工,还怎么玩?

    历史上,弘光小朝廷就有过两次官员罢工。

    最终结果就是直接把弘光小朝廷给整没了。

    但既便如此,也不能由着东林党一家独大。

    所以崇祯才会果断出手,夺取官员的铨选之权。

    孟兆祥是山西人,跟东林党牵涉不深,是最好的打手。

    史可法轻咳一声,又道:“那么现在,有请左冢宰主持廷推。”

    “遵命。”孟兆祥随即走到行辕中央,朗声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内阁不可一日无辅弼,今日廷推之首要便是内阁首辅之人选。”

    听到这,在场的南京官员顿时打起精神。

    等了这半天,终于要进入正题,选首辅了!

    想想还挺激动的,京师没有沦陷之前,这可是京师官员才有的权力,现在却轮到他们南京官员行使廷推权力。

    这可真是风水轮流转。

    廷推在大明官员心目中是极为神圣的。

    这是文官群体在行使大明的最高权力。

    只听孟兆祥接着说道:“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