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游戏IP的塑造 (第1/3页)
和蘋果的这次达成意向书的这次谈判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之后林灰同超/级/细/胞进行的谈判。 涉及到同超/级/细/胞转让《HILLCLIMBRACING》这款软件时。 林灰放弃了接受“现金 股份”这种结算方式,而是选择直接接受现金。 之所以放弃“现金 股份”的方式很大程度是因为林灰考虑到涉及到股份转让的时候: 转让方总喜欢对转让出的股份做各种各样的限制。 而林灰不喜欢这种乱七八糟的限制。 而且股份不止是分红那么简单,也涉及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关系。 林灰觉得在事业起步的阶段牵扯到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未必是一件好事。 很容易沾惹一些不必要的因果。 除此之外,放弃超/级/细/胞的股份林灰还有另一重考虑。 前世鹅厂在16年花费八十多亿美元收购超/级/细/胞的股份,这确实不假。 但在这个时空出现了林灰这个时空蝴蝶的情况下。 谁又能保证到了2016年鹅厂依旧要继续进行这次收购呢? 前世那次八十多亿美元的收购也不是鹅厂一家吃得下的。 中间还涉及到一些其它资本的支持。 这个时空收购超/级/细/胞的话鹅厂怎么能保证不差钱呢? 毕竟这个时空鹅厂游戏方面的一众超级现金奶牛林灰肯定是要截胡的。 而且在复刻前世鹅厂的一堆现金奶牛的时候林灰不可能对这些游戏的社交属性视而不见。 肯定会对社交属性做文章,而林灰如果想在游戏方面长期继续涉足的话也必须考虑到社交属性。 鹅厂在面对猪场之类的游戏开发厂一个显著优势就在于其在社交属性方面碾压般的优势。 社交属性的巨大优势也是鹅厂手里能诞生“全民现象级游戏”的重要原因。 而如果要对社交属性做文章的话,无异于动摇鹅厂的根基。 这种情况下未来一切尚无定数。 在未来尚未定数的情况下林灰也没必要汲汲于超/级/细/胞这家公司的股份。 因此,具体到《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的转让谈判时。 林灰要求超/级/细/胞方面以现金进行结算。 以现金进行结算这本就是超/级/细/胞先前提出来的供林灰选择的一种结算方式。 林灰这个要求也不算太突兀。 如果林灰选择接受现金进行结算的话,大概率要做好接受分期结算的准备。 毕竟不是太多企业能一次性拿出6500万鸥元以上的巨款。 而超/级/细/胞方面给出的方案正是分期结算。 换作是以往,林灰可能不是很愿意接受分期,毕竟这有违林灰搞快钱的初衷。 但现在林灰对于这个倒不是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方案。 这跟林灰同蘋果方面达成7500万美元的意向合同有一定关系。 在达成这个合同之后,短时间内林灰对现金的需求不算特别紧张。 因此接受超/级/细/胞方面以分期的形式进行结算也未尝不可。 尽管如此,林灰也没完全认同“达成合同是一次性支付40%,余下的尾款在12个月内结清”这个超/级/细/胞最初提出来的方案。 夜长梦多,涉及到跨境结算拖得太久很容易生出乱七八糟的变故。 林灰提出的新方案是:“达成合同时一次性付清50%,余下的尾款在正式签署合同之后4个月内结清。” 虽然这种做法相较于超/级/细/胞方面提出的最先方案略显苛刻。 但林灰先前有过估算,对于有着《部落冲突》这样超级现金奶牛的超/级/细/胞来说。 基本上一个季度筹措出近亿鸥元问题不大,更何况是以4个月作为尾款结算周期了。 总之,林灰觉得以4个月为周期让超/级/细/胞进行尾款结算已经很宽裕了。 而且此时超/级/细/胞这家公司还背靠软/银大树,这点钱应该不在话下。 林灰没记错的话2014年正是软/银意气风发的时候,在全球各地都大肆上演着资本大肆兼并的游戏。 直到2016左右玩脱了,又开始大肆抛售。 在前世软/银的历次收购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 软/银集团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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