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五 大势 (第2/2页)
,一方面可能是正在气头上,另一方面,肯定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对于世家大族来说,家族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如果杨氏就此跟赵氏形同陌路,根本原因有且只会有一个,那就是杨氏结交了另外一个,他们认为比赵氏更强的世家。 而且这个世家,跟赵氏的关系还肯定不和睦。 赵宁的目光从杨氏营地挪开,移动到了孙氏营地。 前世赵氏衰败后,孙蒙入主大都督府,孙氏一跃成为将门第一勋贵。 “孙氏这几代,的确是人才济济。”赵宁对这一点很清楚。 忽的,他瞳孔微微一缩,望见了两个在营地边,沐浴着夕阳金辉,并肩漫步的年轻人。山间晚风吹卷青丝与衣袂,平添了许多诗意,让画面看起来格外美好。 略微失神的赵宁,感觉自己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转过头,赵七月那张娇美白嫩的脸映入眼帘,对方明亮的眼眸满含关切、担忧,“别看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以你的本事,未来必有良配。不必作望妻石,让人小觑。” 赵宁本来还有些心烦,见踮起脚尖才能拍着他肩膀的赵七月,明明姿势怪异,却偏偏一脸认真,就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老姐放心,我还不至于为此纠结,方才只是走神想别的事了。” 赵宁发自内心的解释,在赵七月看来,就是用谎言掩盖窘迫,不过她并没有拆穿,反而大点其头,郑重表示相信了赵宁的话。 而后,赵七月扫了那对漫步的一男一女一眼,眸底的寒意仿佛要将对方活活冻死。 男子身高七尺,面如冠玉,当得丰神俊朗的评价,更难得举止得当,显得彬彬有礼;女子同样身材高挑,肤白貌美,气质清新脱俗,远观若仙鹤。 那男子叫孙康,是孙蒙的嫡孙,也是孙氏年轻一代里的翘楚,按照孙蒙平日里吹嘘的说法,那是孙氏千年一遇的修行奇才。如今还没到十七岁,据说距离御气境后期已经只差临门一脚。 女子是杨延广的嫡孙女,杨佳妮。 前些年,杨延广将此女带到过镇国公府,让她跟赵宁早些相识,有意许给赵宁为正妻。以两家的关系,赵玄极本该同意的,但那会儿赵宁坚决反对。 原因只有一个,对方长得太胖,有他两倍体重,还整天抱着一大包糕点酥糖,吃得满嘴渣滓片刻也不停歇,让赵宁非常嫌弃。 赵玄极溺爱赵宁,就没有当即定下这件事,想过些年再说。况且两家只要维持姻亲关系就行,具体人选并非最重要的,杨佳妮不被赵宁待见,可以换一个。 孰料女大十八变,没几年,杨佳妮竟然出落得亭亭玉立,成为江左一带闻名的美人。对方过府探亲的时候,赵玄极又问过赵宁一次,后者就没继续反对。 这件事虽然还没有完全定下来,但在两家人心中已成定局。 后来赵玉洁进入赵家,赵玄极虽然不曾干预少年人的情感生活,赵家人心里却都清楚,以赵玉洁的出身地位,就算嫁给赵宁,也只能为妾,说破天就是个平妻,正妻必然还是杨家女。 孰料现在出现这种情况。 “杨候这是安的什么心?竟然让他的孙女,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孙氏子招摇过市,还要不要礼仪了?这分明就是给我们赵氏找不痛快!” 赵辛黑着脸,还想多说两句,见赵七月面色不善的朝他看过来,连忙闭嘴。 ...... 次日上午,皇帝带着文武百官,在建好的高台上焚香祭天,一整套秋猎仪典做完,已经快要正午。勋贵们休息了一个时辰,午时刚过,皇帝便带着大家开始围猎。 一万元从禁军早早策马出发,从两翼合围浮云山猎场,将山中走兽集中驱赶到既定区域,方便皇帝和勋贵们奔马射猎。 皇帝象征性射倒了一头猛虎,由宦官们抬着展示一圈,就在山呼海啸的万岁声中,回到了搭建在山腰、可以俯瞰大半个猎场的高台。文武重臣们也是意思了一番,就跟随皇帝去了。 狩猎这种活动,对高手们没什么挑战性,秋猎的目的,一方面是培养皇朝武勇之气,另一方面就是检校年轻的勋贵子弟。有时候也用来演练兵法战阵。 赵宁这时则纵马狂奔,与赵氏子弟们一起,在山林草场间纵横穿梭,手中的铁胎弓不时响起,收获自己看中的猎物。 不多时,他便猎杀了好些麋鹿、野狼,都由仆从们带着。这些要么是今晚的美食,要么会将皮毛带回,就算自己不用,赏赐给仆从也是好的。 依照惯例,围猎结束后,勋贵子弟会按照猎到的猛兽数量、种类,评一个排名出来,这也是秋猎评比的一部分。 寻常动物,赵宁没有看在眼里,活动开手脚之后,便千方百计寻找真正的猛兽。很快,他听到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一阵愤怒的咆哮,立即策马飞奔过去。 我是蓬蒿人的第一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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