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第3/5页)
的画面里。 那名法律援助律师选择了装聋作哑,质证环节里,全程都是陈导光在辩解。 然后引出了这么多的问题…… “当然有。”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道:“法庭上说的许多话,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后证词不一致,将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环节,双方需要沟通,若是表达失误,便会被对方公诉人或者律师逮到破绽。” “只有专业的律师才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法庭和其他场合不同。 对当事人发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许前后矛盾。 而胡乱辩解,更是会使得当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双标、诡辩是没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逻辑和证据来推断的。 陈导光拒绝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来是这样。” 万中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随后想起了什么,又接着问道:“对了,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打耳光也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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