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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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第1/5页)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案”。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之前秦牧送进去的那几個人,似乎都是他帮的忙。

    随后。

    庭审开始,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公诉人陈述起诉状,被告坚决自称无罪。

    紧接着便是质证环节。

    让她更为惊讶的是……

    这个王大锤,水平似乎不怎么样。

    全程都没有太亮眼的表现。

    直到……

    庭审进行到自由辩论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王大锤抬起了头,仿佛变了个人。

    一举陈列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直指公诉人。

    好几条关于现行法典的反驳,把公诉人驳斥的接不上话来。

    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太猛了,这个律师太猛了……”

    青岚咽了咽口水,满脸的震惊。

    她本以为是青铜。

    谁知道却是个王者!

    虽然她不懂律师这行,但也知道,面对公诉机关,想要抗诉的难度非常大。

    而王大锤提出的这些理由,将本来陷入了劣势的局面……

    直接逆转!

    目前来说,局面应该是均势。

    公诉人一方,始终坚称证据充足,按照法律法条的要求,没有任何问题。

    而王大锤则一直对构成该刑法的各个定义和行为,进行攻击。

    比如说量刑过重,违反了刑法中的罪刑相当原则。

    即售卖动物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拐卖妇女的刑罚,非常不合理。

    还有费氏牡丹鹦鹉,目前已经大范围人工养殖,并不处于濒危状态,不能简单的以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来论罪。

    行为无社会危害性,并未对社会、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不知道能不能赢……”

    不知不觉中。

    青岚紧握着拳头,心情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十二年,实在是太长了!

    这个量刑,普通人都无法接受。

    若宋云是专门饲养鹦鹉,并且出售的还好。

    但他只是个业余爱好者。

    在家中饲养,从未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如此判刑,在司法上,未免过于机械。

    ……

    与此同时。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庭审还在进行。

    原告席的公诉人,与被告方的王大锤,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按照现行法律来执法,但这条现行法律……”

    王大锤昂首挺胸。

    脑海中闪过前几日里秦牧给他做的模拟开庭场景,冷声质问道:“经过了抽样调查,在民间知道的人,不足20%。”

    “也就是说,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知道除了三类鹦鹉之外,其他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在普法上,并未做到全民普及。”

    “这也导致了每年都有鹦鹉案发生,从六个月到数年的有期徒刑比比皆是。”

    “如果这样机械司法,是否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是否有让民畏严刑峻法,而不敢再犯的嫌疑?”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并非是勤于执法,而是怠于执法!”

    “保护濒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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