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学刑法的人千万不要惹 (第4/5页)
,我和他私交不错,他最近好像要忙完感情问题了……” 秦牧干咳了一声。 拒绝了转岗。 要是王大锤休假回来…… 知道自己把他摸鱼的位子给顶替了,那就说不清了。 而且。m. 他现在这个职位就挺好的,事情不多,每天同样能摸摸鱼。 两人的职位,号称养老院两大闲差。 万中元点了点头,也没有敢勉强。 而秦牧在离开了办公室后。 拿出了手机,给王大锤发了个消息。 询问了一下情况。 “你和前女友复合的怎么样了?” 半个小时后。 王大锤回复道:“别提了,前面处的好好的,都快要成功了,她突然给我出了十道题,我全部做对才答应复合。” 消息后面还附带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包。 “什么题目?” 秦牧有些惊奇。 这年头复合,居然还有出题的。 几分钟后。 王大锤拍了十道题的照片,给他发了过来。 无比悲愤的控诉道:“就是这十道题,她说不准百度,不准问人,只能自己翻书找答案,但书上……哪有这么离谱的题目!” 秦牧带着好奇,点开了王大锤发来的照片。 照片里。 是手写的十个题目。 第一题:甲欲杀害其男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男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男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 问:甲对男友之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第二题:甲欲杀男友,将男友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男友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男友未死,便举刀刺男友,第一刀刺中男友的小腹,第二刀扎在男友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 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男友送医,男友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男友重伤。 问: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还是中止犯? 第三题: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前男友不注意之际,将前男友价值12000元的手表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前男友的手表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前男友跟前,打了前男友两耳光,并说:“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换个好点的手表“,然后将手表扔给前男友。 问:甲构成抢夺罪既遂?未遂?中止? 第四题…… …… 第九题:甲欠男友10万元久拖不还,男友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男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 问: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 第十题:甲的母亲和男友同时落入了河里,甲选择了救母亲而未救男友,男友溺水身亡。 问:甲的行为构成什么? 秦牧看完了这十道题,嘴角微微抽搐了几下。 好家伙。 每道题,全部都是刑法知识。 而且剧情都无比离谱。 偏偏当事人…… 都是男友被害,要么出车祸,要么被捅,要么被抢,要么被欠钱,要么被淹。 “看完了吧?是不是很离谱?” 王大锤又发来了一个消息。 将他和他前女友认识的过程简单讲了一下。 他们同是法学毕业的,在毕业后两人选择了不同的方向。 女友选择了刑事辩护。 而他选择了民事辩护。 因为种种矛盾,就分手了。 这次复合…… 他女友说要考验一下他对刑事方面的知识理解,于是出了这十道题。 他若答不对,那两人就没戏了。 无法复合。 秦牧:“……” 其实他倒是知道这十个问题的答案。 虽然离谱,但只要理清楚了法条和逻辑,就可以找到相应结果。 有些案子看起来很吓人。 但按照法条去辩护的话,完全有机会无罪。 比如说第一题,甲虽然对车做了危险损害,具备杀人动机,但男友之死和他没有必然关系。 如今人都死了。 也就是说…… 他完全不用承担责任。 “搞刑法辩护的人……太容易变成法外狂徒了。” 再次看了眼十道题,秦牧不禁感慨了一句。 只要对法律的漏洞了解的足够透彻,哪怕把人搞死了,自己也不构成犯罪。 有个经典的案例。 夫妻双方去大型野生动物园玩,路过虎山的时候,丈夫故意激怒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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