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你送进去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三千了 (第5/5页)
,告以诈骗罪。 这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方向。 诈骗罪这块,主要是起诉对方骗婚,对方若是妥协的话,那骗婚行为也就不存在。 的确构不成诈骗。 但…… 只要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就可以告对方不当得利。 对方执意不返还,将构成刑事上的侵占罪。 “我居然忘了这个方案!” 听到这两点,万中元猛地一拍额头,反应了过来。 前几天秦牧刚说了两个方案。 但他找齐兆宇的时候,本能觉得诈骗罪更严重,因此首选了诈骗罪起诉。 随后。 他又虚心请教,询问详细的诉讼步骤:“但是……怎么才能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呢?” “首先,查询一下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是在双方领证之后转的,那就可以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秦牧略微思考,开口说道:“其次,这笔钱的转账主体如果是你的话,那就可以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亲必须承担儿子的彩礼钱。” “只要明确财产来源,这笔钱遍只能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彩礼钱。” 这个方案和诈骗罪的方案不一样。 诈骗罪刑期更重,因此较为严谨,不容易构成。 而侵占罪只需要证明财产的归属即可。 虽然彩礼是约定俗成的,由男方父母承担。 但男方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上的责任,不承担并不违法。 只需要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万中元所有…… 那他便有权索回。 “而侵占罪,一旦超出了100万,同样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秦牧将这个辩护方向的思路详细讲解了一遍。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量刑视金额而定,特别巨大的,将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万中元听完了这套完整的方案,神情无比激动。 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诈骗罪要是行不通的话…… 换这个思路诉讼,这108万一定可以拿回来! 对方要是执意不还,将强制执行,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彩礼一旦要了回来,他相信对方绝对会翻脸不认人,选择离婚。 自己儿子也能看清对方的真面目。 “咳咳,对了,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最后。 秦牧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将万飞章来“咨询”他的事说了一遍。 他和万飞章没有什么交情。 也没有责任替他隐瞒这种坑爹行为。 “什么?” 万中元听完,不出所料,当场气炸。 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然后…… 气冲冲的跑出了养老院。 临走的时候,不知道顺走了哪个老人的合金拐杖。 …… 次日。 齐兆宇律师事务所。 “首先,确定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它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转的,就可以对其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其次,对这108万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愿意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将其定性为个人财产……” 开庭的前两天。 万中元来到了事务所,找到了齐兆宇。 当着他的面,将秦牧教给他的话,原封不动的复述了一遍。 “好办法!” 齐兆宇听完,忍不住拍掌叫好。 这个方法他一时间都没想到。 借助法律,从另一个思路,同样可以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 同时。 他狐疑的看了眼万中元,好奇的打量了一番。 以他对自己当事人的了解,可以肯定这个诉讼方法绝不可能是他想出来的! 其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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