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 (第3/6页)
刑事犯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青青……要不咱们还是撤了吧。” 原翠莲同样被吓得不轻,连忙拉住了女儿。 夏青青紧咬着下唇,尽管很不甘心,但还是没有对着干。 如果因为这样,把自己送进去了…… 那实在是太得不偿失了。 “这次事件,是你们谁主导的,谁直接负责的?” 而紧接着。 当着执法记录仪的面,沈岛对两人进行了例行询问。 “什么意思?” 夏青青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我们不是都准备散了吗?为什么还要问这个?” 她忽然有着不妙的感觉。 沈岛看着她,认真说道:“非法聚众,占据公共场所,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即便没有犯罪,但也涉嫌了违法。” “违法会怎么样?” 她更加忐忑了。 “你们非法聚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她们的违法行为。 违法犯罪,从来就是不分家的。 秦牧在报警的时候,分别举报了她们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非法聚集,严重点,会构成犯罪。 即便不构成犯罪,这种造成堵塞、影响公共营业场所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法。 按照规定。 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平时若无人举报,大部分的执法机关都是简单警告,处以罚款。 但实际上…… 若是举报人坚持要求,是可以行政拘留的。 而这一次。 报警的人是秦牧,对法律条文太熟了。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若是他们执法睁只眼闭只眼…… 第二天就要收到投诉了。 “你们放心,行政拘留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看着愣在原地不说话的夏青青,沈岛接着普法。 原翠莲和夏青青对视了一眼。 忍不住问道:“一天吗?” 沈岛干咳了一声,没有回复她们。 一般来说。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司法中从未有过拘留一日就放的案例。 不然的话…… 住一两天就走,跟旅馆没有什么区别。 完全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 随后。 沈岛当着执法记录仪,开始询问本次事件的负责人和直接人。 毫无疑问,最终锁定了原翠莲和夏青青。 其余参与聚众的人听说了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之后…… 纷纷当场反水。 “警官,这不关我事啊,我们就是群演,来客串的,一天五十块钱。” “我们这就撤,马上就走!” “我就说吧,这活不能接,什么卖嗓子,差点把自己卖进去了!” “警官,事情真的跟我们没关系……” “……” 十几个参与聚众的人在简单盘询后,纷纷逃也似的离开了。 作鸟兽散。 而沈岛则带着几个民警,疏导周围的围观群众。 在处理好这些之后,重新找到了秦牧。 填写报案回执、签名,以及做笔录。 … 养老院。 副院长办公室。 “怎么样?外面现在还在闹吗?” 万中元铁青着个脸,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来回踱步。 原翠莲母女这次闹事…… 给养老院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将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那句“杀人偿命”,实在是太具有冲击力了。 他现在甚至想将罪魁祸首秦牧给开除了。 这事件若是发酵了…… 晋城的人知道他们养老院有个“杀人”的员工,恐怕说什么也不会把老人送过来了。 他们的客源,可能会锐减! “万院,秦牧已经出去处理了!” 护理部的主管走了进来,汇报了一下情况。 万中元眼神一亮,连忙问道:“秦牧道歉了?” “他报警了。” 护理部的主管苦笑了一声。 万中元:“……” 对方这个架势,摆明了是要逼着秦牧妥协。 而且寸步不让。 保安多次劝阻,都无济于事。 没想到秦牧一出现,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个高潮。 “而且……对方人已经散了,警方正在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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