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惨烈的宣判! (第2/5页)
依法从轻判决:判处刘强犯投毒罪,处以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原告3000元精神损失费。” 听到这里。 梁书齐的脸色,更加难看。 他记得没错的话…… 张玮差一点就把他的罪,判定成为从犯了。 “林兰,在梁书齐发布的视频下方,发表教唆、诱导犯罪的评论,使得梁书齐做出了犯罪举动,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系教唆共犯。 但因其尚未成年,且受原视频蒙蔽,本院认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免予刑事处罚,着令其家人和学校等机构,对其严加看管、教育、引导。” 话音刚落。 梁书齐的旁边,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抱着膝盖,哭的泣不成声。 判决之前,她心里满是紧张和害怕。 在听到自己不用坐牢后…… 除了庆幸之外,她更多的是后悔。 和她同样犯罪的刘强,直接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若不是因为她未成年…… 她距离三年的刑罚,也只差一步之遥。 投毒罪,即便没有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原告席上。 秦牧也听到了这个判决,点了点头。 这个判决结果,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林兰是教唆犯中唯一一个未成年人。 也是法律中三大“特权阶级”之一,没有特别恶劣的情节都应当免于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年满七十五岁的老人,都可以在刑事犯罪中获得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应当,在法条用词中,其实是必须的意思。 而可以,则是可以施行,也可以不施行。 此外。 林兰虽然免于了刑事处罚,并非被判处无罪。 这个投毒罪,将跟随她的档案一生。 犯罪记录,是永远抹不掉的。 “赵大宝,在梁书齐发布的视频下方,发表教唆、诱导犯罪的评论,使得梁书齐做出了犯罪举动,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系教唆共犯。 但因其……” 紧接着。 周全民继续对八个教唆者进行宣判。 除了林兰之外,其他人都荣获了三年的有期徒刑。 一方面。 是因为他们的辩护律师卜兴贤比较专业,在最终陈述环节做的很好。 另一方面…… 完全是梁书齐给机会了。 “关于原告秦牧起诉的六十名被告人,现在做出如下判决: 韩遂岳,某站昵称‘今晚打老虎’,在梁书齐发表的视频下方,发表侮辱、咒骂、攻击他人人格尊严的言论。 经专业机构鉴定,某站后台数据比对,其犯罪事实清晰,案情无疑点。 本院认为,该案传播范围极广,点赞达到了18000,且韩遂岳事后主动删除评论,有隐藏罪证的行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被告席。 人群之中,韩遂岳面色苍白。 没有半点血色。 直到现在,他都有些不敢相信。 他只是凑了个热闹,在网上随手发了个评论…… 就被判了两年半! “杨丽娜,某站昵称‘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在梁书齐发表的视频下方,发表侮辱、咒骂、攻击他人人格尊严的言论。 经专业机构鉴定,某站后台数据比对,其犯罪事实清晰,案情无疑点。 但因其视频为家中侄子孙珏所发,经自证,证据链充足,现判处杨丽娜无罪,孙珏犯诽谤罪,因其未成年,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旁听席上。 张清源等人听着接二连三的判决结果,激动不已。 尤其是宋天成。 激动之下,又是一口一个“卧槽”。 今天这场判决,实在是太刺激了。 到目前为止。 才二十分钟,就已经判了十多个了。 后面还有几十号人…… 嗷嗷待判。 不枉费他们前几天在法院睡了几天,完全值了! 紧接着。 周全民继续宣布判决结果,对秦牧起诉的六十人,进行一一判决。 对于诽谤罪的量刑,主要还是看传播量、评论的攻击程度。 在张玮的努力下。 除了那十个作死的姜林等人外,或多或少都得到了一些减刑。 比如说韩遂岳,本是封顶的刑期…… 减到了两年半。 其他人根据情节不同,也都获得了三个月到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至于那四个没来参加庭审的“被告”…… 则是当庭缺席审判。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就不适应于当庭宣判了。 而是在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后…… 在拘留室或看守所进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