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1/3页)
其实被赶出来也没什么,以宋元和朱砂的轻功,还可以回去。至于罗应笑,他没被朗月赶出来,是跟着他们出来的,神医这个身份让他在哪里都不太会被赶。武林之中大家讨厌谁都不奇怪,但就是不会讨厌罗应笑。目前还没有一个讨厌罗应笑的人类诞生。 只是朱砂不太乐意回去,他还在介意朗月说他是男妾,宋元用了几个吻哄了他,让小猫听话——其实朱砂不管是身高还是性格来说,都不能用猫形容,他很危险,但宋元喜欢这么讲,管他呢,宋元永远不会觉得谁危险,他只会为他的丈母娘感到头疼。并且他答应朱砂给他做甜点。 朱砂很容易被哄高兴,在几个吻和甜点的诱惑下回神,最终因为宋元的原因答应了去对付那个神出鬼没的大盗,据说柳棠曾经见过他,柳棠不会忘记他的脸。朱砂走后,罗应笑说:“那么你更重要的事是什么呢?你喜欢对付盗贼的吧?” 宋元说:“乐意至极。但是朗掌门的子女从墨门那里贪取利益的事令我十分在意。” 罗应笑一愣:“朗掌门没有参与其中吗?” 宋元:“好像是被蒙在鼓里,他虽然带有强烈的偏见和过分的正直,但还是个清廉的男人。不过这跟他在明月山庄逼我不冲突。” 罗应笑:“要是当时我在……” 宋元:“大概不一定能劝住我吧?他们想逼死墨成坤……我是不可能冷静的,无论如何。”罗应笑有些无可奈何:“但是,宋元,自从你选择了这个位子,就应该想好这条路。” 宋元:“应笑,实际上他们也有想要杀我的意思。” 罗应笑的笑容变得严肃了,他皱起眉:“那确实是不能留呢。”罗应笑的原则很简单,扯不到宋元身上他就会极度地冷静温柔。 果然这么说就好理解多了。共情的点还是存在一些差异。 在乡下度过的那段时间,朱砂经常被流氓骚扰,其实这跟他漂亮与否没有区别,只要是个女人很大程度就会受到流氓的骚扰,他没有好看的衣服,只能用溪水擦一把脸。但是朱砂总能从险境逃脱,因为那些流氓身上都是一样的气质,他们同样肮脏,喜欢说脏话,不会清洗身体。他们往往会说喜欢朱砂。 朱砂想在早春的时候放纸鸢,他很羡慕那些小孩有这样的玩具,而鞠是从朱孝瑾手上得到的,他的同学里不把鞠当做一种奢侈品,在某一天嫌弃旧了之后送给朱孝瑾。朱孝瑾认为这是对他的怜悯,没有轻易接受,但朱砂却很喜欢这个玩具,朱孝瑾说不要接。他的同学说:“孝瑾,你还真是死板,你妹妹很喜欢那个鞠吧?送给她好了。” 朱砂没有当着面接过,而是之后偷偷捡了回来,对于一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子来说,他没有太多的抵抗力,而且他一定会认为没有破的鞠被扔掉是一种浪费,这就像浪费食物一样可耻。就算那是别人花了钱的,也不能接受。 那个鞠是朱砂童年的唯一消遣,如果他心灵手巧,剪纸没准也能成为爱好,但穷人家的爱好是用来生计的,显然朱砂不擅长做女工,他娘埋怨他:“你的手怎么这么笨?那你到底能做什么?”但是他会做家务,会烧一手好菜。他只知道爹娘很在意钱,在他看来钱比什么都重要,他没有廉耻感,因为他的爹娘早就想把他当商品出售。他们深知一个长相姣好的黄花闺女能卖出多好的价钱,又或者是嫁给别人做小妾。他们从来没想过让朱砂有个好人家,让他作为某人的妻子。 在帮忙卖菜的时候,有人在摸了朱砂一把后给了他五个铜钱,在朱砂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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