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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趁鲜卑人未及分辨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这自是后来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其实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心沈冲。 公子平日习武甚为扎实,又有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贴身保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寻常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武术毕竟不是强项,让他上阵打杀实在为难。而冲入敌阵之后,面对四面纠缠,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危险更甚。 所以,起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愿意,说须得有人去向荀尚告知意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此事乃是确实,公子只得同意。 果然,正当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旁边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过去。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突然见对方倒下,神色有一瞬错愕。 “霓生!”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回神,一阵醒热之气突然迎面而来。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露出后面的公子。 “到我后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前方。那声音中气十足,仿佛一头初次尝到血的幼兽,兴奋而不容违抗。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夜风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血色隐约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付偷袭者。然而过了好一阵才发现,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之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十万钱,那足够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部家当。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贵胄,挥霍起来当真毫无人性。 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又得此号令,登时士气大振。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重新集结,转守为攻。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鲜卑人为了围歼,将战线拉得过长,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变得破碎。 初得手之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继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霓生,你跟随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心他,跟着我便是。”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知道是原本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所幸他未受伤,黯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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