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回来了(江哥出场) (第2/3页)
司那家伙果然走的是小甜甜路线! 不对——不会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女朋友吧?! 哦,这冰冷的世界,单身狗竟是我自己。 —————————————————————————— 秦司火急火燎地出了学校,他早就叫好了车,坐上车的时候心跳得怦怦响,要不是硬忍着,他说不定就要顶着司机奇怪的目光笑出来。 ——虽然也没差了。 他看向车窗外转移注意力,让澎湃的心绪稍微平复一下,就是那嘴角的弧度,一直就没放下来过。 喜眉笑目,像春天烂漫的桃花一样。 目的地是熟悉,也可能不那么熟悉的地方。虽然就去过一次,但秦司自忖,有生之年都不会忘记了。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见江哥的地方?不,准确来说他们第一次见面还是在机场来着,他把江觅吞从机场接到了那个地方,然后共同度过了......的四天。 诶呀,江哥为什么把地方定在了他们第一次上床的酒店? 秦司撑着下巴,想到一半兴奋得直想乐,又中途改成撑着脸侧,才把笑忍了回去。他肤色白皙,很少脸红,这会儿脸颊也微微泛红,少年怀春地想:江哥也太色了吧?在第一次上床的酒店再次重逢,意思也太明显了! 他一定会好好努力的! (江觅吞:?) 完全忽视了他的好江哥可能因为只记得这个酒店,所以没有带任何隐含的意义,单纯地定了一个“住过”的酒店的可能性呢。色字当头的也许不是江觅吞,是他。 秦司频频看着手机,莫名觉得这时间过得太缓,车也开得太慢了。 江觅吞只给他发了两条信息句话,一句是“我回来了”,另一句是“我想见你”。 他来到秦司定居的城市,却会跟年轻的情人称之为“回来”——他回到的并不是城市,而是秦司的身边。 他很喜欢,很喜欢秦司,或者说爱也不为过。 秦司仿佛石破天惊一样,突然降临在他面前,打破了他平寂宛如死水的生活。他喜欢他美丽的脸庞,白皙的肤色,修长的四肢,开朗的笑容,鲜活的性格......即使抛去这些不谈,他依旧喜欢秦司。 嫉妒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同样,喜欢一个人更不需要什么理由。 他仅仅是喜欢,到了可以称为“爱”的程度。 所幸学校与酒店的距离没有远到让猴急的年轻人无法忍耐的程度,秦司以一分钟看三次手机的频率,终于在二十分钟之后下了车。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屋内与屋外的两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江觅吞无奈地发现自己心跳地出乎意料得快,他顿了顿,才深吸口气重重地握下门把手。 “咔嚓”一声——门外的景色渐渐映入眼帘。 昏黄的灯光,铺着地毯的走廊,平平无奇的空间中,站着一个在他眼中闪闪发光的人。 这个人年轻,高瘦,美丽,是他喜欢的人。 他喜欢的人也正在眉头舒展,眼含笑意地注视着自己。 “砰”一下,短暂打开的门再次被关上,只是原先仅有一个人的冷清屋子,变成了两人靠着墙壁紧紧相拥,空气都似乎猛然炽热起来。 江觅吞几乎整个人都被拘在了秦司与墙壁之间的小小空间里,秦司明明强势地拥抱着他,却百般依赖地将头埋在了他的颈侧。急促且温热的吐息喷洒在他脖颈的皮肤上,柔软的黑发偶尔蹭过他的耳边,秦司仿佛在向他寻求安慰一般。 这是一个丝毫不带肌肤之亲的呷昵意味的拥抱,两人近到几乎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良久之后,他们才收敛拥抱对方的力度,秦司黏着江觅吞不放,也不愿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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