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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现在,他手肘离对方大臂只有两毫米的距离。车子稍一颠簸,或者转个弯,他就容易蹭到对方。 他小心翼翼地保证不碰对方。保持好距离,对方身上清爽的味道又不停地往鼻子里钻。 令人绝望的是,那味道和他的沐浴露十分相似。 对方和他用的可能是同一款,或者说……同一瓶。至于为什么用同一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俩住在一起嘛。 陆时亦耳尖顿时有点热,不想再闻可恶的薄荷味,抬手假装搓鼻尖。可惜他皮肤白且薄,搓了几下,不仅耳尖红,鼻头也跟着变红了。 薄谦余光瞥见他的动作,挑了挑眉,问:“鼻子难受?” “不难受,有点痒。” “痒的话不能一直抓,容易抓坏,”薄谦把他手拽了下来,“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对方是为他好,陆时亦没法继续撒谎,只能讪讪地“哦”了一声。眼观鼻鼻观心,让脑袋里剧情突飞猛进的小电影停一停。 紧接着他发现,手指上来自于另一个人的触感没变——对方把他手拿下去以后,一直握着他手指,没放开。 怎么办,要不要让他放手?如果只握一个手指就骂人,会不会显得太扭捏? 陆时亦心念电转,眼睫颤了一下,张张嘴,没说话。 许是见他没反抗,不久之后,对方得寸进尺,五指向上攀爬插进他的指缝,然后轻轻裹住他的手背。 两只手便变成了十指交握的姿势。 他们两个的皮肤都很白,不同于他那种健康的白,对方手背呈现出一种冷调的白色,青色的血管自手肘处蜿蜒直指根,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而且对方手掌很大,带着一点淡淡的冷意,正巧他正有些燥热,握起来意外的非常舒服。 可陆时亦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车上那么多人呢,试着往外抽了下手,没抽出来,低声道:“薄总。” 薄谦一愣:“你叫我?” “嗯,你、你放手。” 薄谦不仅没放,反而握的更紧,“怎么突然想起来叫薄总?你以前从不这么叫我的。” 不这么叫?陆时亦迷茫了,“那我以前都怎么叫?” “一般是叫哥哥,或者老公。” “……” 陆时亦脸一个爆红!立马生出强烈的想要一掌拍死自己的冲动——什么鬼,一周前的他脑子进水了吗?居然管人家叫哥哥!老公! 肉不肉麻?! 陆时亦三观尽毁,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曾经的自己,陷入无限的后悔之中。薄谦努力绷住嘴角,控制着不笑出来,用大拇指侧面刮了下小男生的手心。 陆时亦被刮的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薄谦装大尾巴狼道:“不过你现在失忆了,就先这么叫着吧,我尽量适应。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不用叫“哥哥、老公”,陆时亦松了口气。 “等你对我熟悉一些,可不可以试着叫回曾经的称呼?” . 陆时亦怔在当场。 对方的声音又轻又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落寞和哀求,似是一把尖刀猛地捅进心口,听得他心抽着疼。 是啊,作为恩爱的恋人,一觉起来,男朋友竟然忘了从前的一切。忘了最初的悸动,忘了相知的浪漫,忘了独有的爱称,只留一个人在原地,独守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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