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1/2页)
桑莱特在街上慢慢地走,他现在很喜欢这样独自一人做事情的体验。在以前他喜欢热闹,戴安娜庄园里总是吵吵闹闹、笑声和骂声简直能震碎地面,但是现在他不喜欢了。 或者说,有点害怕了。 他摸出了一只食指粗的雪茄,熟练地用小银剪剪掉一个头,划了根火柴点燃。空气中微不可闻的血液的甜腥气更浓了。 初夏的中午,街上只有他和知了,他可以漫无目的地想着一切他想得到的事情。崭新的柏油马路上交通线白的刺眼,他闭上了眼睛。 这路是他修的,居民区也是。他在居民眼里是“桑莱特先生”,一个富有的乡绅。这个定位已经两百多年都没有变过了。 教堂的尖顶已经映入眼帘了,那不是一个华丽或者庄严的教堂,它普普通通,除了坐落于北侧的一个尖顶塔和其上的十字架,几乎与普通的民居无异。桑莱特从胸口掏出了一个微凉的秘银十字架,皮肤和它接触的地方立刻被烧灼地一片焦黑,他定定地看了看它,把它又放回了胸口处。 就这样吧,别想了。他告诫自己。死都死了,脑袋和身子都分家了,再怎么想,又有什么意思呢?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当他看见墙上的耶稣圣心图里那个棕发男人悲天悯人的表情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黑头发绿眼睛的男孩。 牧师走了过来,笑着说:“真少见,您来这里。” “我不是什么虔诚的基督徒,我之所以修建这个教堂,也只是因为爱人的愿望。” 牧师选择了沉默。 “请去忙您的事情吧,牧师先生,我就随便看看。” “失陪了。” 桑莱特点了点头。 他以为他可以忘记,但是不行。 他还记得那个温柔了一辈子的女人在最后紧握着他的手,咬着牙说的话。 那时候她已经瘦的脱形了,颧骨把皮肤绷得紧紧的,看上去像一架包了层皮的骨架子。伤寒把她的生命吸走了。 她使尽了全身力气,桑莱特却只感觉她的手轻轻的握住了他的手腕。 我恨你。 她如是说。 桑莱特呆呆地在教堂里转悠,不大的地方不一时就被逛完了,他在小花园里停了下来。 他抬起头,试图直视太阳。有一瞬间,他看见了,然后他陷入了黑暗。他的眼睛被太阳烧坏了。 在很多年前,早得这个地方还只有土路和棉花田的时候,在还有黑奴的时候,在戴安娜庄园还生机勃勃的时候,他还只叫桑莱特.诺菲尔姆的时候,他可以直视夕阳,他以前在海上当水手,在捕鲸船上,他是发现鲸鱼和猎杀的一把好手,他的眼睛很好使。 然后他赚了一笔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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