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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自忍耐。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可恨! …… …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 …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我卖我自己】。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 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你为什么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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