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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起了旧事。” 茶梗缓缓浮上水面,一如旧梦,热气在空中氤氲,模糊了秀美的脸庞,唯有那双透亮的眼依旧不变,熠然生辉。 明明是个冷清的秋天,这玉杯中寡淡的清茶却烫的吓人,久久不凉,连带着他握着杯子的手指也愈发滚烫,好似幼时记忆中的捧炉,暖入心扉。 沈伶秋用指腹捻着掌心,眼中敛了几分温色,似是无意道: “不过,许久无有人叫我小字,年坤是从哪里听来的。” 他小字玉官,是十三爷取的,取自“水沉为骨玉为肌。” 他夸沈伶秋:“铅华洗尽,珠玑不御,唯有玉官万众风情。” 其他人生怕触了十三爷霉头,从不叫沈伶秋小字,多称他为“伶秋”或是艺名“万枝灯”,等他真正和马连胜、王枝筇等京剧大家齐名后,才渐渐有人叫他“沈老板”,而“玉官”这个小字,也似乎随着薄禾的陨落而声销迹灭。 王德鑫道:“我有一次在上海大会堂听戏,边上人说唱的没玉官好,我起先还以为他说的是哪家唱戏的姑娘,便放在了心上。后来还是马重云告诉我说,是你的小字。” 他看着搁在红木桌上的玉手,皓腕凝雪,指甲鲜红透骨,如同涂了丹蔻,顺势评价道:“倒也合适。” 沈伶秋若无其事地捋顺袖口,遮住手腕,也顺带着在心里给马重云记了一笔。 两人谈话期间,叶七已经走到了侧屋,到达正厅时,已经是沈伶秋提及往事的时候了,屋内气氛正好,他要是就这么进门,未免太不识相。 叶七想拜师,自然要留下好印象。 他站在门口,全神贯注地听着室内的风吹草动,一只手理了理衣服,拍了拍裤脚,又摸了摸脑门,想办法让自己看上去体面些。 他心想,不能丢了师父的面子。 “愣着干什么?” 叶七闻言抬头。 只见沈伶秋走到门口,轻倚门扉,轻轻扣了一下门框,“进来和王公子问个好。” 王公子西装革履,身份肯定了不得。叶七有些怯,却又觉得是个表现自己的机会,心一横,咧嘴一笑,称呼了一声:“王爷好!” 这声“爷”叫得真情实感,以至于王德鑫不得不抬头打量了他两眼,指着人道:“这嘴可比杜丹甜多了,笑得也热情。你是沈老板家的佣人?” 叶七只怕他认了小厮的身份,往后沈老板就真把他当跑腿的了,当机立断道:“是学戏的徒弟!”说完后心下惴惴,就怕沈老板反驳。 熟料竟是王德鑫大笑几声,“玉官,你这可不厚道啊,张兄拜托你好几次,你都不肯受他为徒。我原先还说,指不定是他唱得烂,你又不好意思言明,所以才婉拒的,要他知道你突然在他之前收了徒,心里一定怄死。” “张兄在一杆票友里也是拔尖,三个月前在茶馆试演的更是引得满堂喝彩。”沈伶秋惋惜,“只不过我那时候俗事缠身,抽不出空,只好回绝了。” “不过你说的有道理,要是我真这么不明不白地收了徒,还真是过意不去。”沈伶秋笑了下,笑意却没到眼底,指着叶七道:“你现场来一段,让你王爷评评,你够不够格做我徒弟。” 叶七吃了一惊,先看了看沈伶秋——对方笑意盈盈,好像说只要王德鑫说他唱的好,便当场收他做徒弟。 叶七低眉顺眼地问:“王爷可有爱听的曲目?” 王德鑫算不上合格的戏迷,顶多捧捧美人,对京戏的造诣只能说是雾里看花,“?” 叶七瞪眼复述道:“?” 王德鑫问:“你不会?” 叶七支吾道:“也不能说不会……” 只是要他在沈伶秋面前表演这段,唯有“班门弄斧”四个字可以评价。 叶七想向沈伶秋求助,无奈对方已经吃起了豆浆油条,根本没在看他,只好退而求次道:“要不我唱一段,王爷您听听看?” 王德鑫到北平后,总共只听过四场戏,沈伶秋的两场,马重云的一场,最后一场就是在会贤堂里沈、马两人共演的。 “我倒有个主意,”王德鑫看向沈伶秋,兴致勃勃道:“下午张兄也在广和楼,让他来挑挑刺,内行人看门道,我这种外行人就在边上看看热闹。若是张兄不服气,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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