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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记忆力是很好的,唐乏初虽然起初对狼的兴致不大,但是听村里的老人提过——狼道,那是一群有经验的狼踩下的路子,在林子里顺着狼道走下去,就能走到最快捷、最安全、最省力的路。 唐乏初摸着下巴,觉得有点意思,他盯着莫咽说:“那个贼之前没发现你的存在,因为你就是个小狼崽,他们没把你放在眼里,也不知道你是个进化狼。从他们踩点的消息来看,今天晚上等我们睡下熄了灯,就要进来偷东西了。” 莫咽无言地扫了眼屋内的破破烂烂。 唐乏初冷声道:“怎么?不值当啊。告诉你,这里面学问大着呢!” 莫咽看着他说完这句,又卖起关子来,气定神游地拿着小茶壶对着壶嘴咕噜咕噜喝。 莫咽脸都憋红了,别别扭扭问他:“什么学问。” 唐乏初把小茶壶放下,擦了擦嘴,指着茶壶问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莫咽答:“茶壶。” 唐乏初冷笑:“晾你也不识货。” 他在地上走了圈,抱着胸倚靠在墙边挑起下巴说道:“你拿起来看看,这花纹,这色度。” 莫咽将信将疑地走到桌面,拿起茶壶在灯光下看。 唐乏初说道:“你看这个壶柄,看壶嘴,你仔细瞧好了,这个流口,还有这个造型。这种紫砂壶是我爹留下来的传家宝,代代相传,从我爷爷的爷爷那儿就传下来了,可谓是传世名品。一千年前就产出的壶呢。” 莫咽听得一愣一愣,下意识小心抱紧怀里的壶,“这个东西你就随手放在这儿?” 唐乏初哼哼:“要不说你不精呢,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安全,这也就识货的人能看出来,不识货的也就以为是一把破壶罢了。” 莫咽愣愣地问他:“那这屋里……” 唐乏初“嗯”道:“差不多每个都有来头。” 莫咽:“……真的?” 唐乏初:“假的。” 莫咽:“???” 莫咽:“这壶?” 唐乏初:“村东头老太太那儿五块钱贱卖的。” 莫咽:“……” 第1卷乡村爱情第12章不速之客 毛蛋当了十年的小偷。 毛蛋生的又矮又小,来去自如,从小就跑得快,爬树爬墙的一把好手。长大后他就辍了学,干起偷东西的勾当来。 一路来,他只偷家畜,经常那家一只鸡,这家一只鸭的偷,半夜了,他偷摸摸溜进别人家,因为偷的是鸡鸭这种家畜,通常不进屋子,就是外面搞出点动静来,里面的人也顶多不耐烦地翻个身罢了,第二天他就会托人卖掉。因为一直跑路,他很少遇到过什么。有的时候被人家发现了,因为他离大门口近,撒腿就跑,比起屋里面骂骂咧咧边穿衣服边起床的人来说,是绝对来得及的。 就这么一路摸过来,他到了唐家寨。 到了这个村他开始偷狼。 狼皮贵,赚的油头多,两张狼皮就抵得上好几只鸡鸭赚的钱。 唐家寨几乎每隔几家就有养狼的,他搞了些高科技,几个麻醉剂,喷射的那种,这么些天,就没有不得手的时候。这天晚上,他已经摸了两家的狼了,此时他在夜色里贴着墙无声地走着碎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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